3月14日上午,大荔县人民检察院召开“聘用制书记员考核测评工作会”,对在职的聘用制书记员进行考核。此次考核测评依照《大荔县人民检察院聘用制书记员考核管理办法》,以书记员的岗位职责和所承担的工作任务为基础依据,采取个人述职、民主测评的方式进行。

会上,所有参加考评的聘用制书记员立足个人岗位职责,分别对上一年度工作开展情况进行述职。全院干警本着公开、公正、公平的原则,对考核对象进行了民主测评。

此次考核测评,既是对聘用制书记员工作、学习成果的检验,也是大荔县检察院积极探索聘用制书记员队伍建设管理的有效途径,通过考核评选,增强了聘用制书记员职业归属感、荣誉感和获得感,有效促进了聘用制书记员队伍能力素质和工作质效的“双提升”,为进一步推进该院聘用制书记员队伍专业化、职业化、规范化建设奠定了坚实基础。

图文 | 徐维泽

编辑丨刘 菲

审核 | 李巧丽

关键词: 县人民检察院 岗位职责