高高兴兴去买车,结果被4S员工给诈骗,这事儿真就被西安商人朱先生赶上了。

据@澎湃新闻报道,2021年8月上旬,朱先生在西安新丰泰海宝汽车销售服务有限公司购买了一辆宝马X6,之后被该公司一名销售人员李某以帮缴购置税等事项为由,先后骗走19.4万余元。

朱先生找4S店讨要说法时,得到的答复是,李某的行为是个人行为,与公司无关,其已于2021年8月底离职。

对于本案,知名公益律师赵良善认为,如果在4S店不知情的情况下,李某伪造销售合同,虚构事实,诱骗朱先生将19.4万余元汇入其账户,拒不返还的,则属于李某的个人行为,涉嫌诈骗罪。

如果4S店知情,李某的行为被定性为代表4S店的职务行为,那么4S店有义务赔偿朱先生的损失,赔偿后,4S店有权向李锐追偿。

4S店的负责人对李某收取朱先生的19.4万余元的行为知情与否,还需要警方进一步调查,以警方调查结果来判定4S店的责任。

律师还提醒,车主购买车辆时,一定要擦亮自己的眼睛,签合同时,不能轻信销售人员的许诺,要仔细阅读合同条款,甄别合同真伪;每付一笔款,都要付至4S店公户里,切勿付至个人账户里,以免上当受骗。

关键词: 个人行为 上当受骗 职务行为