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21年3月,犯罪嫌疑人王某某用“希森6号”商品薯冒充“希森6号”种薯向我县某镇洋芋种植户销售洋芋种子。种植后,因种子带菌,造成洋芋大面积腐烂、产量大幅减少的后果,使生产遭受重大损失。

近日,我院对涉嫌销售伪劣种子罪的犯罪嫌疑人王某某作出批准逮捕决定。今后,我院将持续对涉种犯罪保持严惩高压态势,切实保障、维护广大种植户的利益。

【检察官提醒】

当前,正值备春耕关键时节,也是农民朋友选购种子的高峰期,“开春选错种,一年白辛苦”,选购种子时,提请广大种植户注意:

一、 到有种子经营资质的固定营业场所;

二、 要购买适宜本地种植的优良品种;

三、 注意查看种子外包装,“没有标签的种子即为假种子”;

四、 种子要放在低温干燥处妥善保管,防止霉烂变质;

五、 留存购种合同、发票、种子封样等材料。

the end

文字:田 苗

关键词: 犯罪嫌疑人 批准逮捕 重大损失