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非常感谢榆阳法院的执行干警,帮我把车返还到位,为我挽回了损失。”3月22日,榆阳法院高效执结了一起返还原物纠纷案,为申请执行人追回被他人擅自扣押的车辆。

案情介绍

2019年1月,第三人胡某某借用申请执行人石某某的车辆时偶遇被执行人马某某,因被执行人与第三人之间有债务纠纷,被执行人误以为第三人所开车辆系第三人所有,便将属于申请执行人的车辆无故扣押开走。申请执行人要求被执行人返还车辆时,被执行人不予理睬,申请执行人无奈将其诉至榆阳法院,法院在审理过程中,查明涉案车辆登记在申请执行人名下,归申请执行人所有,遂依法判决被执行人须向申请执行人返还小轿车一辆。

因被执行人未履行法定义务,案件进入执行程序。执行员张宏峰多次传唤被执行人未到庭,寻找车辆无线索。在穷尽一系列措施均无果的情况下,案件就此搁置。

执行过程

3月21日晚7时,已下班回到家的执行员接到申请执行人的电话。“法官,我找到我的车了,现在正藏匿在东沙某酒店周边,请你们赶快过来。”

速执团队执行干警到达现场控制车辆后,使用涉案车辆的案外人拒不配合法院执行工作,拖延至被执行人现身。“你们凭什么扣我的车?”气冲冲的被执行人赶到现场后拦在车辆前,试图阻止法院扣押车辆。执行干警宣读了执行裁定后,被执行人抑制不住内心的冲动,依旧妨碍执行。“注意你的行为!你的行为已涉嫌抗拒执行,请你配合执行工作!”执行干警及时向被执行人告知了拒不履行生效判决和抗拒执行的法律后果。经过三次警告,被执行人的家人意识到问题的严重性,赶忙将被执行人带离现场。随后,执行干警将涉案车辆强制扣押至法院停车场。

次日早晨,冷静下来的被执行人意识自己的错误,来到榆阳法院配合执行工作,与执行员沟通后从涉案车辆内取走个人物品,交出车辆钥匙返还申请执行人。至此,这起返还原物纠纷案圆满执结。

“本案中申请执行人积极提供线索,大大缩短了案件办理周期,及时有效地维护了自身的权益。希望更多的申请执行人能够积极承担起提供被执行人财产、位置等线索的义务,与我们共破执行困境,让失信被执行人无处遁形!”执行员张宏峰说。

作者:张宏峰 王浩谕 马保军 张师瑞

关键词: 被执行人 申请执行人 法院扣押