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22年3月23日,西安市中级人民法院刑一庭收到了来自上诉人崔常亮及其父母送来的写有“力捍司法公正,勇判正当防卫”的锦旗。崔常亮及其父母对承办法官李欣烨、审判长姚斌等法官的公正执法表示衷心感谢,激动之情难以言表。崔常亮说:“我作为在西安做生意的外地人,在遭到本地社会闲人的欺负后,为了保护我的家人、我的店,我别无选择,只能拿起刀进行防卫,却被判有罪,我十分感谢西安市中级人民法院的法官还我清白。尽管我做的是小本生意,但是我对西安的法治环境、营商环境充满信心。法院不仅改判我无罪,还给了我以后继续在西安生活、经营下去的勇气。”
崔常亮是山西人,大学毕业后携妻女父母来我市长安区小江村经营一家小超市。因多名社会闲散人员酒后到其经营的超市滋事,崔常亮持刀进行防卫,造成了二人轻伤的后果。一审法院以崔常亮犯故意伤害罪,免予刑事处罚。宣判后,崔常亮提出上诉。二审期间,合议庭认为,崔常亮为了使自己的人身权利、财产权利免受正在进行的不法侵害,而采取制止不法侵害的行为,属于正当防卫。西安市中级人民法院于2022年2月14日依法宣告崔常亮无罪。
该案宣告无罪,不仅体现了西安中院刑事法官勇于担当的精神,更可贵的是营造了当地正当防卫制度正确适用的良好法治环境,体现了鼓励公民同违法犯罪作斗争、惩恶扬善的价值导向,旗帜鲜明保护了正当防卫者的合法权益,纠正了“谁死谁伤谁有理”的错误做法,捍卫了“法不能向不法低头”的法治精神,实现了法律效果与社会效果的有机统一,让人民群众在个案中感受到了公平正义。
【来源:西安市中级人民法院_法院图片要闻】