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当前疫情发展态势,为切实保障疫情防控期间人民群众生产生活需求,减少人员聚集,有序恢复正常经济社会秩序,经县疫情防控指挥部研究决定,即日起在严格落实各项防控措施的前提下,有序恢复部分经营性市场主体营业。现就有关事项通告如下:

1.封控区继续实行硬隔离全封闭管理,居民“足不出户、上门服务”管控措施,定期进行核酸检测。封控区内所有商超、门店、药店、菜市场等市场经营主体一律不得开展生产经营活动,居民基本生活物资统一配送。

2.管控区和防范区,关系群众生活保障的超市、粮油店、室内水果店、药店,在严格落实“入口专人把守查验场所码全覆盖、监控设施全覆盖、扫描测温全覆盖、戴口罩全覆盖、电子收银全覆盖”6条措施基础上,通过主管部门审核同意,签订防控责任书后,可恢复经营活动。

3.其它农贸市场、餐饮店、网吧、KTV、酒吧、影院、游艺厅、旅行社、室内型景区、棋牌室、麻将馆、足疗店、洗浴店、校外培训机构等易发疫情的市场主体暂缓恢复生产经营活动。

4.恢复营业后,各经营单位和场所要严格落实清洁卫生、通风消毒、扫码测温、人员限流等防控措施,禁止大规模人员聚集。

5.严格落实行业主管部门属事责任、监管部门监督责任和镇(街道)、村(社区)属地管理责任,加强监督规范和服务指导,对防控措施落实不到位、存在安全隐患的单位和场所,责令停业、限期整改。

我县将进一步根据疫情形势的发展变化,及时动态调整防控措施。

本通告自发布之日起施行。

略阳县新型冠状病毒感染的肺炎

疫情防控应急指挥部

2022年3月24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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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键词: 严格落实 经营活动 主管部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