近日,陕西咸阳。丈夫在工作单位殴打妻子,妻子同事上前制止。丈夫将同事的脸部咬住,后者用保温壶击打前者。单位保安和其他工作人员见状也一并将丈夫按压在地,并打电话报警。待民警到达现场后,发现丈夫已经死亡。 咸阳市渭城区检察院认为,阻拦丈夫家暴的妻子同事为正当防卫,依法决定对其不起诉。

看到这则消息第一感觉是,这位丈夫的嚣张程度,竟然跑到妻子工作单位,当着其所有同事的面殴打自己的妻子。在公共场合,还敢如此放肆,真不知道在家里,会发生怎样的事情。这位挨打的妻子在家里会有多无助,真的不敢想象。

很多人对家暴行为的法律意识很薄弱,不管是施暴者还是被施暴者,很多都存在着“家丑不可外扬”的心理。在遇到家暴行为时,我们应该敢于说不,拿起法律武器来保护自己。要知道暴力永无止境,家暴只有零次和无数次的区别。多少婚姻关系成为了施暴者的保护伞?多少受害者求告无门,最后甚至被逼触犯法律求解脱?这样活生生血淋淋的例子真的太多了。而这次,司法公正得到了体现,点赞!

记得小时候看过一部电视剧不要和陌生人说话,是我国第一部反映家庭暴力的电视剧,该剧瞄准暴力家庭成员的心理和心态上的微妙变化,故事主角的高级知识分子身份与家庭暴力行为本身形成强烈反差,首次引发了人们对家庭暴力广泛性的关注。曾一度给很多人留下了心理阴影,以至于出演的演员在路上被观众打骂。可见人们对家暴这一行为的憎恨及厌恶。

现在只要说起家庭暴力,人们想到的总是婚姻中的夫妻间的家暴行为,但这只是家暴中的一部分。家庭暴力是指发生在由婚姻或亲密关系、血缘和法律而联系在一起的家庭成员之间的暴力。它包括在家庭关系中发生的身体、性、情感等方面的暴力,同时包括威胁施以暴力的行为 。家庭暴力可能发生在夫妻、父母子女、兄弟姐妹、祖孙等家庭成员之间。

我们每个公民应该提高自己的法律意识,学会适当地拿起法律武器来保护自己。日常生活中家庭成员之间应和睦共处,采取积极、适当的方式表达情绪、沟通观点,而不应诉诸暴力。要知道家庭暴力不仅会伤害受害者的身心健康,破坏家庭和睦,还可能激发受害者的怒火和危险行为,使施害者也处于危险的境地,最终导致家庭暴力的恶性循环。

旦旦:家庭暴力早已不是家务事,而是有法可惩的违法行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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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键词: 家庭暴力 家庭成员 法律意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