QING MING
清明时节
全县人民群众:
一年一度春草绿,又是一年清明时。在这慎终追远、缅怀故人、寄托哀思的时节,为持续巩固疫情防控向好态势,推行科学文明祭祀方式,营造安全、有序、文明、和谐的良好祭扫氛围,我们特发出如下倡议:
一、移风易俗,文明缅怀。自觉摒弃上坟祭祖烧纸钱、燃香烛、撒冥币等陋习;严防火灾事故,自觉做到不在山头、林地、墓地烧纸焚香;不在交通要道两侧、景区及水源地等处建坟立碑和焚烧冥纸,不在街道路口、游园广场等公共场所进行祭扫。严禁燃放烟花炮竹等明火祭扫。提倡献一束花、敬一杯酒、植一棵树及清扫墓碑等方式寄托哀思,不搞封建迷信,告别祭扫陋习。讲好先辈故事,树立良好家风,营造文明社会新风尚。自觉遵守祭扫秩序,增强安全意识,严防事故发生和疫情蔓延,确保祭扫活动安全、顺畅、有序、文明、和谐进行。
二、做好防控、安全有序。疫情防控形势持续向好,防控思想不能放松。自觉遵守常态化疫情防控规定,做好安全防护,推行分时段、间隔性祭扫,缩短祭扫时间,避免扎堆聚集,确保祭扫安全有序。
三、注意防火,从我做起。广大群众进山入林、上坟祭祖期间,建议带好扑火工具,例如:铁锹、扫把等,便于在发生火情时能及时扑救。凡在林区吸烟、上坟烧纸、生火取暖等野外用火的,由县林业主管部门进行处罚;对因过失引起火灾,尚未造成严重损失的,由公安机关按照《治安管理处罚法》处五日以上十日以下拘留,对引起较大以上森林火灾的依法追究刑事责任。
四、带头响应,传递文明。广大党员干部要以身作则,率先垂范,自觉地以文明安全的形式进行祭扫、祭奠。自觉做文明安全祭扫的倡导者、践行者、引领者,以实际行动影响和带动周围群众转观念、破陋俗、树新风,切实营造安全、文明、有序的良好祭扫氛围。
文明安全祭扫、弘扬文明新风是我们共同的愿望,也是全社会的责任。让我们一起行动起来,齐心协力,文明祭祀,严防山火,保护森林,共同践行“绿水青山就是金山银山”的理念,打好防疫防火“双防战”,为构建森林生态美好家园共同努力,做出贡献。
清涧县公安局
2021年3月28日
清涧县公安局新型冠状病毒疫情、网络谣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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