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如果我能看得见,就能轻易地分辨白天黑夜”。眼睛是人们身体上的一个器官,帮助人们观察外围的环境和事物。同时也是每个人心灵的窗户,因为眼神是无法加以掩饰的,和人交谈时,从他的眼神中或许能发现更多。

但有一类人,我们虽然无法从他们的眼睛中看到信息,但是却可以通过他的眼睛了解他相比于普通人更为艰辛的生活,因为他们是盲人。在盲人群体中,有一部分是因为先天的原因造成的,但也有一部分是后天的一些特殊情况下,导致他们失去了光明。陕西汉中,就有这样一位后天导致眼盲的盲人女性,而她却用一把斧头了结了丈夫的性命。

在陕西汉中的一个山村里,大多数人家都靠着养茶树为生,在1980年时,一名女婴出生在这里的衣服普通农民家庭里,随后给她取名为杨希。女儿的降生并没有给这个家庭带来多少欢乐,不仅是因为家里经济条件不允许,也有家里重男轻女思想的影响。

在杨希出生前,这家里就已经有了一儿一女,家里也供着这两个孩子上学读书,于是为了不再增加家里的经济负担,杨希便失去了自己读书学习的权利。而她也只能期待着哥哥姐姐从学校里回来后,教她认识一些字词,掌握了为数不多的一点知识。

在有了动手能力之后,她便帮着父母来到自家茶园里做着农活,成为了一名采茶姑娘,在茶园长大的她在16岁时,有了接触外界的机会。随后,她便跟着同乡一起去了广州打工成为了一名打工妹,直到结婚前,她都是快乐的,也是可以用自己的眼睛去看这片世界的。

在外打工时,她接到家里的一通电话,说是给她安排了一门亲事,让她回来一趟趁早成亲。面对父母的决定,她没有反对的想法,随后便离开了广州,回到自己家后便被安排了相亲。在相亲时,她的美貌打动了男方的家人,而男方的家庭条件也比较富裕,于是两家人一拍即合,促成了两人的婚事,于是,她就这样被嫁给了自己的第一任丈夫曹某。

曹某的家境虽然很不错,但是他的为人却很傲慢脾气也很暴躁,在两家人把亲事说成之后,杨希便提前来到曹家,和他们一家互相熟悉。在杨希和曹家人一同生活时,对方不仅没有把她当一家人看待,还经常使唤她做家务,脾气不好时还经常殴打她,而她一生的悲剧也在未婚夫的一次殴打中出现了。

1999年4月,杨希在曹家的茶园里做着分拣茶叶的农活,而这时曹某也走到了她的身旁,也开始分拣茶叶。但曹某是被曹家人娇生惯养着长大的,在农活方面就没有杨希有经验,于是不想让他帮倒忙的杨希便让他回去。谁知这件事却惹怒了曹某,二人也因此争吵并扭打了起来,在这一过程中,杨希便永久性地失去了光明。

《刑法》第二百三十四条,故意伤害他人身体的,处三年以下有期徒刑、拘役或者管制;致人重伤的,处三年以上十年以下有期徒刑;致人死亡或者以特别残忍手段致人重伤造成严重残疾的,处十年以上有期徒刑、无期徒刑或者死刑。

曹某因家庭琐事与妻子产生矛盾,并以特别残忍的方式,导致被害人杨希失去了双眼,造成他人身体受到了严重的伤害,情节特别恶劣。虽然在案发后存在自首情节,但不足以成为从轻处罚的条件,最终,法院以故意伤害罪,判处曹某死刑。

曹某被判处死刑,而她也成为了残疾人,在那之后她也就回到了自己的娘家,两个亲家也因这件事老死不相往来。而杨希成为盲人后,生活的重担又回到了这个家庭里,同时还需要帮她治病,而成为盲人后,来她家提亲的人也少了很多。

在家休养的这段时间里,却有一名男子郑某表示愿意娶她,还愿意带她去看病,在被对方的花言巧语欺骗之后,杨希便跟他交往了起来。但在两人交往期间,郑某却用各种借口和理由不带她去医院,在有了孩子之后,郑某便从她的身边消失了。

这段无疾而终的感情经历不仅又一次伤害了她的内心,更是让她有了自己的女儿,可她连自己都照顾不好,又如何去照顾年幼的女儿?在她的女儿出生后,她的婚事也就更难说成了,而这也就让赵永德有了接近她的机会。

赵永德不仅在年龄上比她大了十几岁,家庭条件还不如杨家,但脾气却十分暴躁,在听说了杨希的事情后,他便上门提亲,2001年,杨希嫁给了她的第二任丈夫赵永德。赵永德的家住在山里的深处,而她一个盲人在走这段山路时也十分的艰难,所以在她嫁给对方后,5年的时间里基本没怎么下过山。

在这5年的时间里,她先后为对方生下了两个儿子,但同时也遭到了对方无数次的殴打和谩骂,周围的邻居也多次阻拦过赵永德,但别人的家事毕竟管不了太多,慢慢的帮她的人也就少了。2006年9月29日,睡梦中的赵永德突然惊醒后,提着一桶冷水就浇到了杨希身上,还质问她是不是做了背叛他的事情,而他之所以这么问,只是因为他刚刚做了一个噩梦。

而随后,赵永德将家里的斧头和绳子拿了出来,就给了她两个选项:要么自杀;要么明天一早他就去杀害她全家。也许是认为一个盲人不会对自己造成威胁,在把工具交给杨希后,他自顾自地躺到了床上睡了起来。但杨希当晚就选了最后一条路,她拿着那把斧子将睡梦中的赵永德砍杀了。随后,她敲响了邻居的门,让邻居帮忙报警。

根据《刑法》第二百三十二条规定,故意杀人的,处死刑、无期徒刑或者十年以上有期徒刑;情节较轻的,处三年以上十年以下有期徒刑。

杨希为报复丈夫,利用斧子将熟睡中的赵永德残忍杀害,在主观上她存在杀害对方的故意,并在结果上造成了赵永德的死亡,那么她的行为便构成了故意杀人罪。

但在本案中,杨希因长期遭受到丈夫对她身体和精神上的虐待,并在案发时,存在威胁其自杀的情况存在,其自身的过错行为与本案的发生存在因果关系。同时,杨希处在自首情节,并且其作案系事出有因,可以对其作从轻处罚的决定。

最终,法院以故意杀人罪,判处杨希有期徒刑十二年。

在狱中服从管理,并认真服刑的她获得多次减刑,最终于2014年出狱。在狱中,狱警考虑到其身体上的残疾,便安排她去学习按摩,出狱后被姐姐带到温州,和她的几个孩子一同生活在一起。后来,杨希成了一家盲人按摩店的员工,并在2016年,和另一位盲人走到了一起,而现任的丈夫是她为自己选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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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键词: 有期徒刑 从轻处罚 无期徒刑