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再不履行法定义务,榆阳法院将依法对你名下车辆进行执行悬赏、布控,还会将你的个人身份信息曝光在市区各大电子屏幕上。”近日,一起一波三折的保险合同纠纷案在榆阳法院抽丝剥茧、多管齐下的执行举措下,经过不懈努力成功达成和解。

今年3月初,申请执行人某保险公司因被执行人方某拒不履行生效法律文书确定的义务,向榆阳法院申请强制执行,要求被执行人支付理赔款30287元,并负担诉讼费、执行费。

案件进入执行程序后,榆阳法院第一时间冻结了被执行人的银行账户和微信、支付宝账户,采取了限制消费措施,依法向被执行人电子送达了执行通知书、限制消费令,要求被执行人主动履行法定义务并申报财产,但被执行人屡屡声称在凑钱,态度懈怠、一再拖延。

执行干警通过全国法院网络总对总查控系统反馈的财产信息,发现被执行人名下有一辆丰田牌汽车,于是及时对该车采取了查封措施,并要求被执行人主动将被查封的车辆交到法院处置,然而被执行人丝毫不予理睬。执行干警又查明被执行人在榆阳法院有一起作为申请执行人的案件于2021年底领取过执行案款,综合分析被执行人有一定的履行能力。于是,榆阳法院依法将被执行人纳入失信被执行人名单并进行了送达,严厉告知被执行人,如果依旧规避执行,下一步,榆阳法院将对其名下车辆进行执行悬赏、布控,同时将其失信信息通过法院官方公众号、市区多个电子大屏幕等平台进行曝光。

3月26日,因慑于榆阳法院的“铁腕”执行措施,被执行人主动联系榆阳法院要求履行法定义务。在执行干警的调解下,双方当事人自愿达成和解协议,被执行人当场履行了4650元,并承诺剩余案款在5月末前履行完毕。现场履行过程中,经执行干警对其批评教育,被执行人认识到了自己的错误,向榆阳法院写下书面道歉信,表示今后一定积极配合执行工作,保证如期履行完毕还款义务。

本案中,榆阳法院积极创新执行工作方法,突出执行“强制性”,力促执行“规范化”,狠抓执行“信息化”,步步为营、多措并举督促、惩戒被执行人,促使被执行人主动履行了法律义务,有力地维护当事人的合法权益和社会公平正义。

作者:苏凯旋、刘丹、黄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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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键词: 被执行人 法定义务 一波三折