佳 愿 未 检
佳县人民检察院未成年人品牌—“佳愿未检”及LOGO,立足“关爱、保护、挽救”未成年人工作核心理念,以检察蓝为主要元素,融入地方元素的独特设计,内涵丰富,意义深远。
佳:一指佳县、并代表着佳县人民检察院,二指美、好之意;愿:愿望,期望未成年人都能实现美好的愿望,成长为祖国栋梁。
佳愿:一是佳县人民检察院对未成年人的美好愿景,二是佳愿与家园发音相近,也是希望未成年人在这里能感受到家的温暖,家园的温馨。
【“佳愿未检”寓意】
佳县人民检察院在开展依法惩治侵害未成年人犯罪、保护救助未成年被害人、教育感化挽救涉罪未成年人、预防未成年人犯罪等工作时,坚持做到对未成年人权益的特殊、优先保护;立足佳县县情,打造独居地方特色的观护基地,探索适合我县未成年人保护工作的新模式,护航佳县未成年人健康成长,为实现“全社会都要了解少年儿童、尊重少年儿童、关心少年儿童、服务少年儿童,为少年儿童提供良好社会环境”而奋斗。
【LOGO解读】
麦穗
外围麦穗的设计与蓝色的主基调:源于检徽的设计及检察蓝含义,寓意为未成年人检察工作是检察工作的一部分。
窑洞
底部三个“门洞”的设计:源于我院独具特色的基地造型窑洞,窑洞也是佳县最具地方特色的居住形式。
黄河与浪花
黄河与浪花,源于佳县县城地处黄河沿岸,黄河孕育了华夏儿女,生活在佳县的广大未成年生活在佳县就像在母亲的怀抱中一样温馨。
东方红阁
一首东方红唱出陕北的豪情与壮志,东方红阁已经成为佳县的地标性建筑,将地方特色与未检工作的深入融合,更有助于加深对未检工作的印象。
太阳
青少年是祖国未来的花朵,佳县人民检察院将携手其它职能部门、社会团体、爱心人士,共同托起祖国明天的太阳!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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供稿:刘盼盼