近日,针对我市严峻的疫情防控形势,市检察院要求全市检察机关执检部门切实履行刑事执行检察职责,做好自身疫情防控工作,在保证检察环节不出现纰漏和问题的同时,加大对辖区监管场所疫情防控工作的检察监督力度,确保全市监管场所安全稳定。

4月2日,市检察院组织干警对安康监狱开展了节前安全防范检察,特别是对安康监狱疫情防控和安全防范工作进行了专项督查检察。检查中,检查组实地查看了监狱监墙、指挥中心、会见室等地,听取了安康监狱开展疫情防控和安全防范工作情况汇报,查阅了监狱疫情防控和安全防范工作部署和应急处理预案,并对防疫值班值守、医疗卫生、食品安全情况、食堂工作人员防护措施落实情况,实地进行了细致检查,现场指出了存在的安全隐患问题并要求监狱立即整改。

对下一步工作,检查组要求:一是要牢固树立责任重于泰山的安全意识,充分认识疫情防控和安全防范工作的重要性,进一步提高政治站位,切实扛牢疫情防控和安全防范责任,深刻认识监管场所疫情防控形势的复杂性艰巨性反复性,克服麻痹松懈思想,确保不发生涉疫和安全事故。二是要压紧压实责任,全力以赴做好疫情防控常态化和清明期间监管场所安全防范工作,认真落实各项具体防疫措施,确保零感染。要加大安全隐患排查力度,坚守安全底线,共同筑牢安全防护墙。 三是要加强联系沟通,进一步严把检察监督关口。对于新入监的人员,监管场所要严格落实防疫措施要求。对于在押人员,要针对亲情会见暂停、外出就医不便等情况,监管场所提供及时诊疗并关注其思想动态,防止发生被监管人员死亡事故。对于刑满释放、暂予监外执行等出监的,监管场所要严格落实隔离观察以及人员安置的具体要求,防止疫情输出。检察人员发现有关人员不遵守疫情防控要求或存在其他疫情传播风险隐患的,将依法及时提出纠正意见或者检察建议。

作者:谢晓鸣

关键词: 安全防范 检察监督 市检察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