4月2日,国家矿山安全监察局陕西局党组成员、副局长张军昌带领非煤矿山安全监察处、监察执法七处相关人员赴咸阳市开展非煤矿山安全监察工作座谈,咸阳市政府副市长曹汉平、副秘书长崔恒参加会议。

会上,咸阳市应急管理局、公安局、自然资源局、国网咸阳供电局等非煤矿山专业委员会成员单位就非煤矿山安全生产监管、民用爆炸物品、打非治违工作和非煤矿山用电安全隐患专项检查等工作情况进行了汇报。

张军昌介绍了我局机构改革情况和非煤矿山安全监察职责,对3月31日全国安全生产电视电话会议精神再次宣贯,对咸阳市非煤矿山安全监管工作提出四点要求:一是提高政治站位,深刻认识当前安全生产工作的极端重要性,围绕 “十五条硬措施”迅速开展工作。二是突出落实党委、政府、部门安全生产责任。落实 “党政同责、一岗双责、 齐抓共管、失职追责” 安全生产责任,充分发挥安委会办公室和专委会职能,夯实“管行业必须管安全、管业务必须管安全、管生产经营必须管安全,谁主管谁牵头、谁为主谁牵头、谁靠近谁牵头的”的监管责任。三是进一步抓实三年攻坚行动。要对照非煤矿山安全专项整治三年行动实施方案,突出抓重点攻坚任务、整治严重违法违规行为。针对一些“等待过关”的企业,更要严查严要求,直到达到“从根本上消除隐患”总目标。四是督促企业主体责任落实。夯实企业实际负责人的安全生产第一责任人责任,确保思想认识到位、责任落实到位、安全投入到位。

【来源:陕西煤矿安全监察局_图片新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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