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规范网络交易经营者经营活动,充分落实平台主体责任,保障各方主体合法权益,强化事中事后监管长效机制,陕西省市场监管局于2022年4月至9月,在全省范围内开展“2022电商点亮”专项行动。通过“亮照、亮证、亮规则、亮承诺”,规范平台、平台内经营者以及通过自建网站、其他网络服务销售商品或者提供服务的电商经营者行为,切实保障消费者知情权和选择权。

专项行动要求

平台经营者在其平台显著位置持续公示平台服务协议和交易规则,明确进入和退出平台、商品和服务质量保障、消费者权益保护、个人信息保护等方面的权利和义务;落实平台经营者资质核验、登记等义务。同时要求平台内经营者持续公示主体信息和相关行政许可,对于平台内个人从事依法无须取得许可的便民劳务活动和零星小额交易,仅需公示自我声明。

专项行动要求

各级市场监管部门主动向辖区内网络交易经营者宣讲相关法规知识,向公众宣传网络交易维权途径,努力形成全社会关心、支持和配合网络交易监管工作的氛围。为充分体现对新业态“包容审慎”原则,要求基层执法人员初次发现没有“亮照、亮证、亮规则、亮承诺”的行为,依据《行政处罚法》“初次违法且危害后果轻微并及时改正的,可以不予行政处罚”条款,不予行政处罚,积极引导企业依法合规经营。

【来源:陕西发布】

关键词: 不予行政处罚 市场监管 执法人员