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近日,渭南市临渭区人民检察院受理了一起通过“拉车门”进行盗窃的案件。犯罪嫌疑人李某某自2022年1月底至2月25日期间,在渭南市城区内的马路边及地下车库通过“拉车门”的方式多次进行盗窃,被盗财物有现金、香烟、白酒等物。

经检察官讯问,犯罪嫌疑人李某某称其于2022年春节期间,通过某短视频平台刷到几名男子介绍在地下车库通过“拉车门”的方式盗窃的车内财物,便效仿该短视频所展示的盗窃方法多次进行盗窃。

渭南市临渭区人民检察院现已对该案犯罪嫌疑人李某某批准逮捕。

检察官提醒广大车主:

不要在车内放置皮包、手机、现金、高档烟酒、名贵首饰等贵重物品,保护好自己的财物。下车前,检查车窗是否完全关闭,离开时,确认车门是否锁好。

供稿:申 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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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键词: 犯罪嫌疑人 区人民检察院 地下车库