蓝田明清县城【下】
博故
蓝田县,隶属于陕西省西安市,位于秦岭北麓,关中平原东南部,总面积2006平方千米。蓝田是伏羲和女娲的母亲,炎帝和黄帝的直系远祖华胥的故里,是四大名玉之一蓝田玉的原产地 ,素有“玉种蓝田”之美称。自古据秦楚大道,是关中通往东南诸省的要道,有“三辅要冲”之称。蓝田是陕西省历史文化名城,出土了上陈遗址、蓝田人遗址等古遗址,境内有净土宗祖庭悟真寺、水陆庵 、蔡文姬墓、王顺山、汤峪温泉等名胜古迹。
清代蓝田县城平面图
西安蓝田
蓝田县行政图
阴阳学
阴阳学在县治北。旧志载,阴阳训術(同“术”)刘大章、齊(同“齐”)广章、惠朝玉、雷生梅、张云锦等五人。
注释:
阴阳学,古代地方设立的天文学校,教学内容为天文与术数,掌管阴阳学事务的衙门官吏,称“阴阳学官”。
元世祖至元二十八年夏六月,始置诸路阴阳学,依儒学、医学之例,每路设教授以训诲之。延祐初,令阴阳人依儒、医例,于路府州设教授一员。
明代阴阳学。府,正术一人,从九品。州,典术一人。县,训术一人。洪武十七年置,设官不给禄。
清代阴阳学。府正术,州典术,县训术,各一人。俱未入流。由所辖有司遴行端者,咨部给札。雍正七年,令兼辖星学。
医学
医学在县治西。旧志载,医学训科贺晋阶、王鈊、贺成栋、张汝镇、王克仁、史存都等六人。
注释:《明史·志·卷五十一·职官四》:医学。府,正科一人。州,典科一人。县,训科一人。洪武十七年(1384年)置,设官不给禄。
僧会司、道会司
僧綱(同“纲”)司在南门内法华寺。旧志载,僧會(同“会”)司,行量、海觉、先元、海振等四人。
道会司在东,獄(同“狱”)庙今移城隍庙。旧志载,道会司,魏羡纯、明表、胡礼勋、李智安。
注释:
府僧纲司,设都纲一人,从九品,副都纲一人。州僧正司,设僧正一人。县僧会司,设僧会一人。
府道纪司,都纪一人,从九品,副都纪一人。州道正司,道正一人。县道会司,道会一人。
明洪武十五年(1382)始设于各府州县,为佛、道教事务管理机构。清延明制,俱未入流,设官不给禄。
寅宝馆
寅宝馆在县署前,明万历初知县何思建。
养济院
養(同“养”)濟(同“济”)院在南关街西,久废。雍正十三年,知县李元昇详请重建。
注释:养济院为我国古代收养鳏寡孤独穷苦百姓之所。唐玄宗开元年间,设立养病坊兼官办孤儿院,经费由国家官本放贷利息提供,官办救助机构开始出现,历代又不断加以完善。明洪武五年,诏天下郡县立孤老院,不久改名养济院,后世之君不断扩大救助范围,明英宗天顺元年(1457年)下诏,要每县设养济院一所。
演武廰(同“厅”)在北關(同“关”)。乾隆四十一年(公元1776年),知县阮曙重修,五十九年知县马学赐重修,同治十一年,知县吕懋勋重修,房、厅凡(总共)三间。
恤嫠局(xù lí;旧时一种救济贫苦寡妇的慈善机构。)在里衛(同“卫”)公所(指官府)内,原额设二十分,每人月支津贴钱一串,文每年共需钱二百四十串,文由里甲粮总派收,局绅监放。同治十三年,知县吕懋勋奉文添设。
棲流所(栖流所;清代收留难民﹑流民的专门机构。)在县城内,凡四所,每所房九间,共房三十九间,道光二十六年(1846年)建立。先是遣犯到配,分派里卫甲总收管该犯,滋事逃亡乡民被累甚深。邑人贺先鸣等先后禀恳各前任县主,由里卫籌(同“筹”)欵(同“款”)生息,於城内设立栖流所,收养四乡遣犯。
(道光)二十六年,知县刘达泉倡捐钱三百串,各里卫民捐钱四千余串,详明各憲(同“宪”),安前章程立案。除買(同“买”)地基建房屋外,以制钱四千串发商,九釐(同“厘”)生息,每年得息钱三百六十串文,每犯一口日支制钱三十文,由官发给所有,安挿(古同“插”)稽查事宜,分派三班各役,经管不与里卫相干,自是民不受累。
注释:
里,古代户籍管理的一级组织,其制不一。《明史 食货志二》:“以一百十户为一里,里分十甲曰里甲。”(一百一十家为一里)。
卫,清代户口编制名,以三千户为一卫。《清史稿·食货志一》:“凡千五百户为一所,三千户为一卫。”
新街镇公馆一所,计三进,每进三间,共房九间,同治九年(1870年)吕懋勋筹款创建。
按旧有察院在西门内,布政司署、知府署,俱在县治西,按察司署在县治东,今废。又旧有防守厅在南蒿坪,久废。又旧志有县丞署在堂东,主簿厅在堂西,典史廨在县署西南,今不可考。
注释:察院,院试的考场。察院是各道御史的衙门,各省学政最初多由御史出任,所以院试的考场叫察院。
蓝田县