4月10日0—24时,31个省(自治区、直辖市)和新疆生产建设兵团报告新增确诊病例1184例。其中境外输入病例20例(四川8例,广西4例,上海3例,广东3例,北京1例,江西1例),含9例由无症状感染者转为确诊病例(四川7例,广西2例);本土病例1164例(上海914例,其中松江区291例、浦东新区209例、闵行区101例、嘉定区71例、杨浦区61例、徐汇区44例、黄浦区37例、静安区28例、宝山区21例、奉贤区16例、金山区15例、普陀区8例、虹口区6例、长宁区5例、青浦区1例;吉林187例,其中长春市102例、吉林市66例、白城市16例、四平市2例、辽源市1例;广东19例,其中广州市18例、中山市1例;浙江9例,其中宁波市4例、嘉兴市3例、湖州市1例、绍兴市1例;福建9例,其中宁德市6例、泉州市3例;江苏7例,其中南京市3例、苏州市2例、徐州市1例、连云港市1例;
陕西7例,其中西安市6例、渭南市1例;山东2例,其中济南市1例、青岛市1例;海南2例,均在三亚市;四川2例,均在成都市;云南2例,其中曲靖市1例、普洱市1例;山西1例,在太原市;辽宁1例,在沈阳市;安徽1例,在阜阳市;江西1例,在南昌市),含90例由无症状感染者转为确诊病例(上海47例,吉林31例,浙江3例,福建2例,海南2例,四川2例,辽宁1例,安徽1例,云南1例)。无新增死亡病例。无新增疑似病例。
当日新增治愈出院病例1378例,解除医学观察的密切接触者26796人,重症病例较前一日减少4例。
境外输入现有确诊病例370例(无重症病例),现有疑似病例28例。累计确诊病例17881例,累计治愈出院病例17511例,无死亡病例。
截至4月10日24时,据31个省(自治区、直辖市)和新疆生产建设兵团报告,现有确诊病例22395例(其中重症病例76例),累计治愈出院病例138544例,累计死亡病例4638例,累计报告确诊病例165577例,现有疑似病例28例。累计追踪到密切接触者2687823人,尚在医学观察的密切接触者457580人。
31个省(自治区、直辖市)和新疆生产建设兵团报告新增无症状感染者26411例,其中境外输入66例,本土26345例(上海25173例,其中浦东新区6501例、徐汇区3109例、闵行区3055例、宝山区1805例、杨浦区1782例、黄浦区1741例、松江区1536例、嘉定区1333例、虹口区1272例、普陀区992例、青浦区879例、静安区580例、长宁区422例、奉贤区69例、崇明区54例、金山区43例;吉林797例,其中长春市743例、吉林市46例、辽源市7例、白山市1例;河北100例,其中保定市67例、邯郸市31例、定州市2例;安徽68例,其中阜阳市32例、六安市30例、合肥市3例、淮南市2例、滁州市1例;江苏46例,其中苏州市12例、南通市9例、镇江市9例、南京市7例、连云港市3例、宿迁市2例、徐州市1例、常州市1例、淮安市1例、泰州市1例;湖北33例,其中武汉市12例、黄冈市10例、鄂州市8例、恩施土家族苗族自治州2例、随州市1例;浙江28例,其中杭州市17例、嘉兴市8例、金华市2例、宁波市1例;江西19例,均在南昌市;广东18例,其中广州市9例、佛山市8例、深圳市1例;山东13例,其中济南市7例、临沂市4例、日照市1例、菏泽市1例;辽宁12例,其中沈阳市9例、鞍山市2例、锦州市1例;福建9例,均在宁德市;云南8例,其中普洱市4例、文山壮族苗族自治州3例、昆明市1例;海南5例,均在三亚市;河南4例,其中郑州市2例、安阳市1例、永城市1例;山西3例,其中太原市2例、运城市1例;黑龙江3例,均在牡丹江市;新疆3例,均在乌鲁木齐市;广西2例,其中防城港市1例、崇左市1例;四川1例,在绵阳市);当日转为确诊病例99例(境外输入9例);当日解除医学观察2364例(境外输入85例);尚在医学观察的无症状感染者219896例(境外输入899例)。
累计收到港澳台地区通报确诊病例335918例。其中,香港特别行政区308426例(出院58870例,死亡8770例),澳门特别行政区82例(出院82例),台湾地区27410例(出院13742例,死亡854例)。
西安市公安局关于进一步加强
货运物流和邮政快递行业疫情防控工作的通告
货运物流和邮政快递行业是保障社会物资正常流通的重要依托和渠道,在经济社会发展中发挥了重要作用,近年来全市货运从业人员为西安市保障物资运输工作做出了积极贡献。近期,西安市疫情在货运行业出现了一定传播风险,为保障广大货运从业人员身体健康,切实阻断疫情传播链条,按照西安市疫情防控工作要求,现就进一步加强货运物流、邮政快递行业从业人员疫情防控工作通告如下:
一、为运输抗疫、防疫物资和其他保障民生重点物资的货车开辟高速公路绿色通道,协助健康码异常货车司机向接收单位转运物资;对因疫情原因导致营运货车逾期未实施综合性能检测的免于处罚;面向货运司机推出“轻微交通违法首错免罚”等服务。
二、即日起,所有货运物流行业从业人员及与其相关的汽修、加油(气)站和货运场站场所周边的餐饮、洗车、小商店等从业人员,每日免费进行1次核酸检测,连续检测一周,做到应检尽检,不漏一人。市公安局、市交通运输局将在市区设置检查点,开展全市货运码扫码及核酸查验工作。
三、由省外和省内有疫情地区来返西安市的货运物流、邮政快递司乘人员,须提前24小时与西安市接收单位(货主)对接,由西安市接收单位(货主)向属地社区(村)和主管部门报备行程路线和抵达时间,逾期未报备或未如实报备的,将依法处理。
四、全市各加油(气)站、交通卡口、批发市场和物流分拨中心等市场主体,须安排专人负责货运司机专属场景码和通用监管码的使用管理工作。由专人手持场景码、监管码引导货运司机扫码,确保不漏一人。
五、全市国省干线、高速公路疫情防控检查点对所有外来车辆实行“逢车必检、逢人必验”,严格测温、查验48小时内核酸检测阴性结果、陕西一码通绿码、通信大数据行程卡,严格核查人、身份证件、手机等信息一致性。所有来返西安市货运物流、邮政快递司乘人员就地接受1次免费抗原检测、1次核酸检测鼻咽拭子(单采单检),扫“西安货运码”登记人员及货运信息,签订个人疫情防控承诺书,不得隐瞒行程。
六、对持有《**省(直辖市)疫情防控应急(重点)物资通行证》重点物资运输车辆,按上述要求查验、采样、登记、承诺后予以放行,严格落实“定点定时、同进同出”措施。对国内中高风险区所在地市来陕未持有《车辆通行证》的货运物流、邮政快递司乘人员,就地进行隔离管控。对有本土疫情省份来陕的,按上述要求查验、采样、登记、承诺后予以放行。司乘人员14天内去过外省市且无48小时核酸阴性证明或抵市前未主动报备的,原则上予以劝返,涉及医疗、民生、能源、农资等重点物资运输保障或其他有必须入市需求的,一律按上述要求查验、采样、登记、承诺,按照“两点一线”原则直达交货地,沿途不得与他人接触。
七、货运物流、邮政快递车辆司乘人员离市的,要提前24小时报备。实施集中隔离管控的司乘人员,原则上待隔离管控期满后方可离市;对特殊情况,必须在离市前24小时内完成1次核酸检测,结果阴性后“点对点”闭环形式转运至离市交通工具或市界,并将司乘人员相关信息及时推送至其目的地疫情防控部门。
八、货运物流、邮政快递车辆司乘人员要积极配合防疫、公安交警等部门落实抗原检测、核酸采样、行程报告等措施,对拒不配合落实疫情防控措施,故意隐瞒行程或以伪造核酸检测报告等手段逃避检查的,公安机关将依照相关法律,最高处以行政拘留10日并处500元罚款。对造成疫情传播或有传播严重风险的,将以涉嫌妨害传染病防治罪立案侦查,依法追究相关人员刑事责任。
西安市公安局
2022年4月10日
责编:李杉
终审:卢红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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