近日,"小红热线"接到群众电话反映称,榆林市第五小学四年级3班的6名学生在榆林世纪广场捡到一部手机,因现场未找到失主,他们第一时间将手机交给广场警务站民警。

"当时,6名小学生把手机送到广场警务站,我们对他们进行了口头表扬。之后,失主联系了警务站将手机领走。这6名小学生拾金不昧的精神,值得我们每个人学习。警务站准备了表扬信、奖状和奖品,在学校升旗仪式上,宣读了表扬信,为他们颁发了奖状和奖品。"公安榆阳分局巡特警大队民警李翔说。

失主侯成是一名在校大学生,他说:"那天我路过世纪广场,之后买东西准备付钱时,发现手机丢了。我试着给自己的手机打电话,接通后,对方说他是警察,手机是几名小学生捡到的。随后我到世纪广场警务站取回了手机,并让民警替我谢谢孩子们。"

"那天我们从星元图书楼看完书后,相约到世纪广场转转,在广场上捡到一部手机。老师和父母经常教育我们,捡到他人东西要交给警察,我们就毫不犹豫地把手机交给了警察叔叔。"四年级3班学生张铭哲说,"当时,警察叔叔夸我们做得好,我觉得这是应该做的,以后遇到这种情况还会这样做。"来源:榆林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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