如果不是去民政局办理结婚登记,安康市汉阴县蒲溪镇的曾先生完全不知道自己是“已婚”状态。更荒唐的是几经协调,汉阴县公安局蒲溪派出所与汉阴县民政局婚姻登记处说法还在“打架”,导致自己迟迟办理不了结婚证。

男子户籍登记出错 未领结婚证户口本显示已婚

今年44岁的曾先生,因20多年前与同居女友有一个非婚生子,所以为了照顾孩子和专心工作,便常年在外地务工没有回家乡汉阴,近些年考虑到孩子已经长大,且有了较为稳定的工作,故曾先生回到汉阴开始处理个人事情,4月份回家后经亲朋介绍相亲到一心仪女子,两人年龄相仿志趣相投很快便决定要结婚,4月11日来到汉阴县民政局却发现自己竟然“被结婚”了,婚姻状况这一栏赫然写着:已婚!

据曾先生介绍,他去外地工作20多年,很少用到户口本,因此也没有注意过,户口本的相关事情都是家里老人去处理的,如果不是这一次要结婚,是不会发现自己居然已经“已婚”了。家里的户口本没分户,当年孩子上户口的时候,罚了款就给办理了,也没有问婚姻状况。

变更婚姻状态遭遇难题

“我跟前女友20多年前因其父母反对早就分手了,没有办理过结婚证,户口本上为啥会写着已婚呢?但是事已至此我只有找到村委会又为我开居了一份单身证明,拿到蒲溪派出所他们将户口本已婚这一栏改成了未说明的婚姻状况。”曾先生介绍。拿着更改后的户口本其又来到汉阴县民政局,却依旧被拒绝。

更改后的户口本还是不符合民政局办理结婚证的条件,曾先生无奈地对华商报-二三里资讯记者说:“民政局要求婚姻状况这一栏必须是未婚或者空白才能给我办理,派出所又不给我这么改,两个部门相互推辞,导致我办理不了结婚证,好不容易才找到结婚对象结果现在结不了婚,杭州公司还一直催我回去上班也去不了,让人着急。”

公安:申请更正户籍信息应由民政部门出具证明

居民如果是未婚为何户口本上会写着已婚?村委会出具单身证明后派出所为何不能直接改为未婚?带着疑问记者采访到汉阴县公安局蒲溪派出所户籍室余姓警官,余警官说:“未婚人士户口本显示已婚,这种错误现象在安康比较普遍,可能是在2004年统一录入系统信息的时候,曾先生已经到了已婚年龄,故系统自动生成为已婚信息,但是居民究竟是否未婚很难核实,他提交村委会出具的单身证明后我们已经为其把这一栏改成了‘未说明的婚姻状况’按照以前办理程序民政局应该已经可以办理结婚证了,如果户籍室要将信息改为未婚,按照规定应由民政局为居民出具一份‘未婚证明’否则,派出所无法更改!”

对于曾先生身上发生的情况,熟悉安康当地情况和公安户政工作的业内人士介绍,当年户籍从乡镇政府交到公安系统的时候,在信息录入时,依照当事人的年龄,登记的时候可能默认是已婚了,加上他有个孩子,在过去,虽然没有结婚手续,但是存在事实婚姻,登记时登记为“已婚”也有可能。面对这样的情况,当事人需要向户籍派出所申请修改,写声明表示自己所说的婚姻情况属实,派出所会向民政部门进行核查,核查是否存在婚姻登记记录,核查如果没有婚姻登记记录,那派出所就可以改。在公安部系统上婚姻这一栏是不能空白的,18岁以下默认是未婚,有些年纪大的市民,婚姻情况不详,如果需要改,原则上,应该是民政部门来出证明。

汉阴县民政局:民政部规定不再对个人开具“单身证明”

对此说法,汉阴县民政局婚姻登记窗口王姓负责人给予了否定:“工作中我曾发现很多未满18岁的居民,户口本都写着未说明的婚姻状况,未满18岁怎么可能能办理结婚?肯定是派出所户籍这方面出了错,从2015年起,民政部下发通知,明确规定不再对个人开具“单身证明”,像曾先生这样的情况我们遇到过很多次,一直没有较为合理、系统的办法处理,所以我们已经联系汉阴县行政审批局12345及公安部门协调此事,希望能早日为居民解决问题。”

安康民政系统工作的人士介绍说,户籍婚姻登记错误这些年也时有发生,错误出现也有多种可能,当事人当年未婚但是有一个孩子,给孩子上户口的时候,他的婚姻登记为“已婚”也很有可能。如果真的没有登记过结婚,需要修改的话,他可以提交申请,并且书面声明自己的真实情况,村上可以提供证明,户籍派出所工作人员可以核查情况,他们有调查的职能和权力,核查后可以改为“未婚”,“未说明的婚姻状况”这个用词在过去某个时间段出现过,但是现在要求婚姻状况只能填写“未婚、已婚、离婚、丧偶”,如果真的没结过婚,修改后应该是“未婚”。

公安民政不联网 核实信息难

记者就此事咨询到陕西恒典律师事务所律师孟强,孟强说:“公安户籍信息与民政部门没有联网,公安不掌握婚姻与否信息,居民是否未婚应该是由民政部门来查实,或者由公安部门来调取户籍原始档案,依照曾先生现在的状况,我建议他可以对民政部门发起行政诉讼,起诉其行政不作为,到时候民政部门必然会审查其中细节,法院也会判定拒绝结婚登记的行为是否合法,就能完全解决问题。”

华商报记者 程斌 编辑 李程 刘青

关键词: 婚姻状况 婚姻登记 单身证明