昨日,潼关县应对新型冠状病毒感染肺炎疫情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发布一则协查通告,原文如下:

4月18日13时18分许,有两人驾驶一辆银钢牌摩托车(车牌号为京BSM516),由华阴方向行驶至我县310国道华阴潼关界健康服务点时,拒不配合疫情防控人员工作,驾车强行冲卡进入我县境内;13时54分从310国道拐进代字营镇政府方向,给全县疫情防控工作带来风险隐患。请全县广大干部群众,在我县境内发现该车,立即向公安部门报警。

京BSM516摩托车车主及同乘人员应立即到公安机关接受检查,否则一切后果自负。

责编:李杉

终审:卢红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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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键词: 公安机关 领导小组办公室 新型冠状病毒