4月11日,据陕西监管局官网显示:中国银保监会宝鸡监管分局在4月8日当天连开16张罚单,其中11张罚单分别对新华人寿保险股份有限公司宝鸡中心支公司(以下称“新华人寿保险宝鸡中心”)个人保险代理人王某、胥某、陈某等11人给以行政处罚。

据“中国银保监会宝鸡监管分局行政处罚信息公开表宝银保监罚决字〔2022〕4-14号”共计11份文件显示: 宝鸡银保监分局根据《保险代理人监管规定》第一百七十二条规定,新华人寿保险宝鸡中心个人保险代理人王某、胥某、陈某等11人,均因“利用虚挂业务为个人牟取不正当利益”被警告,并这11名个人保险代理人分别处以1000元-10000元不等罚款,共计35000元。

关键词: 个人保险代理人 新华人寿保险 不正当利益