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平阳湖公园步道边倾倒了很多垃圾,早上晨跑的时候难闻得很,哪个部门来管管”。

近日眉县人民检察院第二检察部检察官在抖音平台刷到了这么一条消息,立即组织干警前往平阳湖公园调查核实。抵达现场后,检察干警绕环湖步道进行排查,发现在步道旁、公园树林、湖岸边等3处堆积了大量生活垃圾和建筑垃圾。检察干警立即对现场进行拍照取证,固定证据,并就垃圾来源询问周边群众。在与群众的交谈过程中了解到,此类现象在平阳湖及渭河周边不是个例,因大堆垃圾的处理需要收取一定的垃圾处理费,周围施工单位、门店经常趁晚上没人时,将建筑垃圾和生活垃圾随意倾倒在树林里、河湖岸边,严重影响了“山水眉县”对外良好形象。检察干警随即前往槐树林公园、渭河河堤等地,对群众反映的问题进一步排查,发现违法倾倒垃圾5处。

河湖周边堆放垃圾严重影响了周边群众生活质量,破坏河湖生态,损害社会公共利益。该院将针对调查中发现的具体违法行为和公益损害情形,依法履行公益诉讼检察监督职责,督促行政机关对县城内河湖、槐树林公园、龙源湿地公园等全面进行排查,对倾倒的垃圾进行彻底清理,同时加大对周边施工单位、附近居民的宣传教育,引导其规范、科学无害化处理垃圾。

民生无小事,枝叶总关情。近年来,该院紧紧围绕人民群众密切关注的大气污染、水污染、固体废弃物污染等与人民群众美好生活密切相关的环境问题,强化担当,能动履职,立办公益诉讼案件40余件,向相关行政单位发出检察建议39份,督促行政单位积极主动作为,依法认真履职,为打造青山绿水宜居宜游魅力新眉县贡献检察力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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文 字:陈 鹏 周一琪

审 核:高普亮

编 辑:杜丽娟

关键词: 严重影响了 人民群众 行政单位