4月20日,陕西省洛南县检察院联合该县法院、司法局、总工会、团委、妇联、残联、人社局、民政局等部门共同出台了《关于建立民事支持起诉工作的实施意见》,推进支持起诉工作规范化、制度化、长效化,强化社会弱势群体司法保护,促使矛盾纠纷化解在基层,着力维护社会公平正义。

该机制一是立足妇女儿童、农民工等弱势群体权益保护,明确职责分工,强化协同配合,并将请求给付劳动报酬,请求给付赡养费、抚养费、扶养费,因遭受家庭暴力、虐待、遗弃等致使合法权益受到侵害而主张权利等情形,纳入支持起诉案件范围,切实保障弱势群体合法权益。二是通过建立支持起诉案件线索移送机制,明确各个单位案件线索移送的标准和内容,同时规范支持起诉案件在检法司之间的协办程序,畅通支持起诉与法律援助之间的衔接。三是要求各单位要主动践行新时代“枫桥经验”,运用各自职能,发挥司法智慧,全流程主动引导调解、化解矛盾。同时加强交流协作,指派专人专职负责日常联络沟通,定期召开联席会议,加强会商研讨,共享信息,共同协商解决支持起诉工作难题,改进完善各项举措。

截至目前,该院已办理追讨欠薪、赡养费、抚养费纠纷等领域支持起诉案件38件38人,其中已帮助25名农民工追讨欠薪10余万元。

撰稿:王小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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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键词: 合法权益 主张权利 联席会议