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现在宣判,被告人杨某某犯盗窃罪,判处有期徒刑一年,并处罚金人民币二千元!”近日,陈仓区人民检察院适用速裁程序集中提起公诉的杨某盗窃案等10起轻刑案件,经区法院集中开庭审理,法官当庭采纳起诉书所指控的犯罪事实和检察机关提出的量刑建议,作出一审判决,各被告人当庭均表示不上诉。

为进一步提高刑事诉讼质效,陈仓区人民检察院制定刑事案件快速办理工作机制,规范化、制度化办理盗窃、交通肇事、危险驾驶等可以适用速裁程序办理的案件,进一步促进案件繁简分流,实现了轻罪案件集约化、高效化办理,大力节约了司法资源。办案人员在办案过程中充分保障当事人的权利。在疫情期间,通过视频讯问设备连线区看守所,听取被羁押的犯罪嫌疑人意见并制作认罪认罚具结书签署过程同步录音录像。同时,及时听取被害人、辩护人或值班律师对于案件的意见,依法保障各诉讼参与人行使诉讼权利。充分发挥检察机关监督职能,加强与侦查人员的交流,对于侦查人员在侦查取证过程中的不规范行为,及时发出《侦查活动纠正违法通知书》,督促侦查机关规范此类案件证据的调取。加强与法院沟通协调,对轻罪案件的办理进行探讨,对符合适用速裁程序办理的轻罪案件快速办结,并建议法院同样适用速裁程序进行审理,形成工作合力,实现案件的快审、快结、快判。

下一步,陈仓区人民检察院将继续充分履职,结合案件实际,加大适用速裁程序办理轻微刑事案件,从而有效节约司法资源,提升办案质效,真正实现“繁案精办,轻案快办”。

文字:冯新君、朱光宇

关键词: 区人民检察院 程序办理 司法资源