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进一步提高社区矫正刑罚执行的严肃性、规范性和权威性,落实好《社区矫正实施办法》,把好社区矫正对象接收过程中的“入矫关”,4月19日上午,华阴市人民检察院刑执部门、司法局社区矫正中心、南桥社区、社区矫正人员及家属共同参加了新入矫社区服刑人员的入矫宣告仪式。

宣告仪式由太华办司法所所长杨海波主持,司法所工作人员核实了参与入矫宣告的社区矫正人员身份,宣布了矫正期限,宣告了社区矫正对象应当遵守的规定、被禁止的事项以及违反规定的法律后果,宣布了矫正小组人员组成及职责等有关事项。华阴市人民检察院刑执部门负责人冯峰告知社区矫正对象依法享有的权利和应当遵守的义务,并对其进行了警示教育。司法局社区矫正中心主任杨荣对矫正对象提出具体要求:要服从矫正组织的管理和教育,遵守各项矫正制度并参加学习教育活动,做到主动接受教育改造,认罪悔罪,改过自新,重新做人。

此次入矫宣告,华阴市人民检察院依法对社区矫正工作宣告环节实行了法律监督,使新入矫人员对社区矫正有了更加深刻的认识,强化了社区矫正对象的身份意识,增强了其接受社区矫正的自觉性,体现了社区矫正执法工作的规范化,彰显了社区矫正刑罚执行的严肃性,为今后社区矫正管理工作的顺利开展奠定了良好的基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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供稿:刘甜 摄影:冯峰 审核:杨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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