陕西一男子吹口哨调戏女子被打致死!

俗话说:祸从口出!做人还是安分一点,不要无事生非,否则随时都有可能引火烧身!

4月16日,陕西省安康市汉阴县公安局发布了一则警情通报,通报称,3月26日晚,该县平梁镇辖区发生了一起刑事案件,当场致一男子头部受伤,3月28日经医院救治无效死亡。

通报中称,3月26日晚,汉阴籍人员张某某(女)、李某、刘某、张某一行4人在石泉县池河集镇夜市用餐结束后,张某某准备驾车载同行其余三人返回汉阴时,石泉集男子陈某、杨某、周某看见张某某,陈某以吹口哨等方式对其进行挑逗,张某某等人驾车离开,行驶致街道拐角处时,再次与陈某等人相遇,陈某、杨某又以吹口哨起哄等方式进行挑衅,刘某在车内辱骂回击陈某等人,陈某等人遂乘车追赶,多次拦截张某某驾驶的车辆,追逐至316国道汉阴平凉镇境内路段时,将对方车辆截停,陈某等三人下车后强行迫使张某某车内人员下车,双方发生争执,杨某朝张某面部打了一拳,随后双方人员进行互殴,至陈某头部受伤,3月28日晚,陈某经医院救治无效死亡。

警方分别对涉事故意伤害罪的犯罪嫌疑人李某、刘某、张某,涉嫌寻衅滋事罪的杨某、周某依法采取刑事强制措施,目前案件正在进一步侦办中。

案件通报后,引起了大量网友的关注。

有网友称,吹口哨不犯法,至于把人给打死吗?就等着坐牢吧!

但更多的网友则认为,两次在不同的地方吹口哨调戏别人,被对方辱骂回击后,又开车追赶拦截别人,而且还先行动了手,这种人简直就是人渣,他不死谁死?简直就是活该!

网友“无处不在”在评论区直接留言分析案情,称陈某等人先后两次吹口哨调戏别人,随后驱车拦停对方,就已经是寻衅滋事了,又先动手打人,已经伤害到他人的人身安全,对方在受到攻击后,为保护自身安全而还手,主观上没有致死他人的动机,客观上也没有使用武器,在陈某倒地后也没有继续攻击,所以也不适用防卫过当,完全就是正当防卫,陈某的死亡完全是意外。

笔者认为,吹口哨调戏别人就是一种流氓行为,是特别令人讨厌或反感的。即使不犯法,也是一种性骚扰,还开车追逐拦截,更是危害公共安全,最后又先动手打人,确实是无法无天!

诚然,案件最后怎么判定,相信有关部门会做出正确的裁决。笔者在这里想说的是,无论是谁,平时少点无事生非。同时,遇到事情时也要尽量做到能冷静一点,否则,迟早会引祸上身!

大家对这件事情又是怎么看待的呢?评论区留给你们。

关键词: 无事生非 怎么看待 危害公共安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