今日分享
员工离职后
与公司发生劳动争议纠纷
一般情况下
劳动争议纠纷
应先经劳动争议仲裁机构仲裁
但是!
公司不服仲裁机构裁决
怎么办?
PART.01
4月20日,莲湖法院综合审判庭高效调解一起劳动争议纠纷案件,这起纠纷从立案到结案仅用时20天,用人单位当庭向劳动者支付经济补偿,实现了“案结事了”。
PART.02
案件详情
2019年上半年,贺某入职西安某制冷工程有限公司从事空调安装工作。期间,贺某因福利待遇问题与公司发生争执离职。后贺某就离职后的经济补偿等问题向劳动争议仲裁机构申请仲裁。仲裁机构做出裁决后,西安某制冷工程有限公司不服,于3月30日向莲湖法院提起诉讼。受理案件后,承办法官宋宏凯认真研判案情,听取原、被告诉辩意见。
经过庭审调查、法庭辩论等环节,充分查明案件事实。承办法官认为该案案件事实清楚,随即确定了调解结案、及时履行的办案思路。经过法官耐心细致地释法明理,情理融合地沟通协调,最终促使双方达成和解协议,用人单位当庭通过微信转账方式向贺某支付经济补偿12000元,双方之间的纠纷得到圆满解决。
一直以来,莲湖法院立足审判执行主责主业,积极践行“我为群众办实事”实践活动要求。在劳动争议案件审理中,针对劳动者与用人单位地位不对等,用人单位拖欠工资、不按规定兑现劳动待遇,劳动者举证难、讨薪难等现实问题,在审理中坚持贯彻调解优先、达成协议及时督促履行的办案思路,力促及时化解矛盾纠纷,切实保障当事人合法权益,达到了法律效果与社会效果的统一。 供稿:王睿