央广网西安4月22日消息(记者雷恺)陕西省高级人民法院4月22日发布《陕西省高级人民法院关于为秦创原创新驱动平台建设提供司法服务保障的十条措施》,进一步加强司法服务保障秦创原建设的政治自觉、思想自觉和行动自觉,切实加强知识产权司法保护水平,为加快推进秦创原创新驱动平台建设提供更加有力的司法服务和保障。
发布会现场(央广网发 现场图)
《十条措施》紧密对接秦创原创新驱动平台建设要求,紧扣司法服务保障秦创原建设的着力点、结合点,从服务产业技术创新、科技成果转化、提升创新法治环境等方面提出了重点措施,力图对激发更大创新潜能、形成更强创新优势、营造更好创新氛围起到积极推动作用。其主要内容包括:
着力激发更大创新潜能,加强技术产业创新保护。继续推进西安知识产权法庭集中管辖技术类知识产权案件机制建设,健全省法院提级管辖重大、疑难复杂、社会关注度高的专利、技术秘密案件的工作机制,确保技术类案件公正高效审理。认真总结标准必要专利纠纷多主体侵权认定规则等审判经验,保障科技自立自强,维护企业公平参与国际国内竞争。探索建立知识产权审判技术专家库,为知识产权审判工作提供技术鉴定、专家咨询等专业技术支持。探索创新网络侵权裁判规则,明确刷脸认证、视频带货等新类型案件处理意见,妥善审理涉及数据库、游戏、动漫、文化创意等新兴文化产业知识产权纠纷案件。
着力形成更强创新优势,促进科技成果转化应用。针对科技转化中可能出现的纠纷,提出依法维护技术开发、转让、许可、转化合同法律效力,促进技术创新切实转化为实际生产力。针对科技人才创新活力仍需激发问题,提出配合推动科技成果转化“三项改革”试点工作,依法支持高等院校与科研人员关于出资方式、收益分配的合法约定。针对科技成果转化服务体系构建有待完善问题,提出妥善审理涉及科技企业的知识产权质押合同、融资担保、创业投资、企业上市、股权众筹等纠纷,依法审理技术咨询、培训、服务、中介等合同纠纷,支持数字人民币试点工作。针对科技创新法律服务不够健全问题,提出与省内重点高校共建“一中心两基地”(陕西知识产权司法案例研究中心,外国法查明和涉外司法案例研究基地,种业知识产权保护基地)的知识产权合作保护机制。
着力营造更好创新氛围,持续提升创新法治环境。健全适应秦创原建设的审判工作机制,深入推进知识产权“三合一”审判机制改革,推动在全省每个设区市内至少指定一个符合条件的基层人民法院集中管辖知识产权一审诉讼案件,研究制定知识产权刑事司法保护工作机制,提升知识产权保护效能。每年在知识产权宣传周期间发布陕西法院知识产权司法保护年度报告,通过司法建议的方式积极指导推动企业等社会主体加强知识产权保护机制建设,引导社会主体尊重知识产权、支持创新创造。研究制定涉及非典型性不正当竞争行为案件审理指南,严厉打击危害科技创新的职务犯罪、行贿犯罪,引导创新力量向着社会真正需要的方向涌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