在陕西渭南,一男子因停车问题与环卫工人吵架。环卫工人情绪激动,将头部磕在男子车上,诱发冠心病,经抢救无效死亡。
2021年9月,该男子因过失致人死亡罪被陕西省渭南市合阳县人民检察院起诉。近日,中国检察网公布了该案的起诉书。
检察院审查查明,2021年5月29日9时许,被告人种某某驾驶集团的商务车在凤凰北路豆花火锅北边的路口因停车与环卫工人张某某发生争执,进而互相谩骂、撕扯。期间,被告人种某某推搡张某某脸部和胸部,后两人肩膀撞击,被路人劝开。
种某某刚走开一两米远,张某某突然头部磕在种某某所驾驶的黑色商务车的左侧前轮上方位置,随后倒地。种某某立即拨打120急救电话,并到锦江医院寻求帮助。张某某经合阳县医院抢救无效死亡。
经西安交通大学法医学司法鉴定中心鉴定,被害人张某某因冠心病急性发作而死亡;生前外伤与情绪激动系死亡的诱发因素。
2021年6月15日,种某某因涉嫌过失致人死亡罪被合阳县公安局刑事拘留,同年6月30日被依法逮捕,9月15日被取保候审。
陕西省渭南市合阳县人民检察院认为,被告人种某某在与被害人撕拉过程中,因疏忽大意,致一人死亡,应当以过失致人死亡罪。被告人种某某认罪认罚,可以从宽处理。
九派新闻记者 杨冰钰