近日,在陕西合阳,警方打掉了一个拐卖的团伙,抓获了4名拐卖婴儿的犯罪嫌疑人,令人想不到的是主犯竟然是一名尚不满19周岁的女子,该女子在2019年涉嫌拐卖犯罪,那么她能逃避处罚吗?
提起人贩子,大家总会恨得咬牙切齿,这种人把活生生的孩子当做商品,可以说是没有任何人性,按照人贩子的逻辑,他们出卖的只是一件商品,丢失孩子的家庭不会再生一个吗?
本案中的人贩子还不满19周岁,然而通报中并没有提女子是犯罪时刚满19周岁,还是抓获时不满19周岁,如果犯罪时女子不满18周岁,那么就不能让女子承担刑事责任,这是因为已满16周岁不满18周岁的人,只对故意伤害致人重伤、故意杀人、抢劫强奸、放火爆炸、投放危险物质和贩卖毒品这八种罪承担刑事责任,不包括这里的拐卖儿童罪。
但是通报中说女子是主犯,这就说明女子已经构成拐卖儿童罪,并且女子组织领导了犯罪集团,或者在共同犯罪中起主要作用。
而构成拐卖儿童罪要处五年以上十年以下有期徒刑,并处罚金,但是如果是拐卖妇女儿童犯罪集团的首要分子,处十年以上有期徒刑或者无期徒刑,本案中的这名女子虽然还不满19周岁,但是已经具有完全刑事责任能力,并且是犯罪团伙中起到了组织策划指挥的作用,因此是本案中的首要分子,她也将面临十年有期徒刑甚至是无期徒刑。
总之,对于一个刚满18周岁的女子,自己都有可能被拐卖掉的年纪,竟然做出如此不计后果的犯罪行为,她的一生也都将在悔恨中度过。
最后欢迎大家多来看老洋遇事不慌张办事有方向。