4月20日,河南省市场监督管理局通告(2022年第14号)食品不合格情况显示:灵宝市逸得乐超市销售的标称河南振宇食品有限公司委托陕西三原四季溢香调味有限公司生产的1批次小磨芝麻香油,酸价(以KOH计)检出值为3.9mg/g,标准规定为不大于3.0mg/g。初检机构为河南国德标检测技术有限公司,复检机构为河南省食品检验研究院。
酸价(以脂肪计):酸价主要反映食品中的油脂酸败程度。酸价超标会导致食品有哈喇味。酸价超标的原因可能与产品储藏条件不当等有关,特别是存贮温度较高时易导致脂肪氧化酸败致使酸价超标。
河南省市场监督管理局针对抽检发现的问题,已要求当地市场监管部门对涉及单位依法处理,责令其查清不合格产品的批次、数量、流向,召回不合格产品,采取下架等措施控制风险,分析原因进行整改,并对存在的违法行为依法查处。
公开资料显示:陕西三原四季溢香调味有限公司成立于2007年12月12日,注册地位于陕西省咸阳市三原县西阳镇东街,法定代表人为李忠权。经营范围包括调味料(半固态、调味油)、食用植物油【半精炼、全精炼、(分装)】生产、销售。
2022年2月16日,因生产销售不合格小磨芝麻香油被三原县市场监督管理局没收当违法所得1320元、罚款12000元(决定书文号:三市监处字〔2022〕第02005号)。