4月22日,我市召开城区天然气价格调整和建立上下游价格联动机制方案听证会,就城区天然气价格调整方案广泛征求社会各方面的意见和建议。市人大代表、政协委员、消费者代表、经营者代表以及政府部门代表、专家学者等23人参加。
据悉,市发改委按照国家天然气价格改革目标,依据成本监审结论,综合考虑市区发展水平和用户承受能力等因素,按照2021年上游城市基准门站价格,通过认真调查测算,结合我市实际,参考周边地市价格水平,提交了此次听证会讨论的价格调整方案。各类学校、幼儿园、养老福利机构、城镇社区居委会等执行居民用气价格的非居民用户,按照国家有关规定暂不实行阶梯气价。
即:居民生活用气第一阶梯气价拟由每立方米1.98元调整为2.01元,每立方米上调0.03元;第二阶梯气价拟由每立方米2.38元调整为2.41元,每立方米上调0.03元;第三阶梯气价拟由每立方米2.97元调整为3.02元,每立方米上调0.05元。
非居民气价拟由每立方米2.31元调整为2.01元,每立方米下调0.30元。
居民小区自备锅炉供暖用气、市政集中供热企业供居民采暖用气仍执行居民生活用气第一阶梯价格标准。城镇集中供热范围有居民用户和非居民用户的,由城市燃气企业与城镇集中供热企业协商确定居民与非居民用气量比例,分别执行居民集中供暖用气价格和非居民用气价格标准。
在听证会上,针对听证参加人提出价格调整合理性意见和建议,市发改委相关负责人表示将进行梳理形成听证报告,进一步完善我市城区居民天然气价格调整方案,上报市政府研究决定后实施。同时介绍了天然气上下游价格联动机制听证方案,并对方案进行了详细解读。社会各界听证代表围绕听证方案进行讨论,并发表意见建议,相关部门和企业解答参会人员提出的问题。
为及时疏导上游价格调整因素,实现城市天然气终端销售价格与城市门站价格适时、同向调整,我市根据中省天然气市场化改革“管住中间、放开两头”的总体思路,在充分调研和广泛征求意见的基础上,建立我市天然气上下游价格联动机制。
建立上下游价格联动机制,将遵循适应市场经济发展趋势,疏导畅通价格传导渠道;鼓励城市燃气企业多渠道开拓上游低价气源,传递受阻的上游涨价动力信息;按照居民用户价格调整稳健性、非居民用户价格调整及时性、企业核算数据提供真实、完整、准确为前提的联动原则。联动范围为市区居民用气和非居民用气终端销售价格。来源:渭南日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