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广泛宣传秦岭生态环境保护相关法律法规和知识,营造保护秦岭人人参与,绿色家园人人守护的秦岭生态环境保护浓厚氛围。

4月22日,蓝田县秦保局、蓝田县公安局、西安铁路运输检察院在灞源镇联合开展秦岭生态环境保护宣传活动。

活动中,公安干警、检察干部、秦保专职网格员们积极向辖区群众发放《陕西省秦岭生态环境保护条例》、《西安市秦岭生态环境保护条例》、《森林法》等法律法和野生动植物保护相关知识宣传彩页、宣传画等。

宣传工作人员用通俗易懂的语言向群众解读相关法规政策,引导群众自觉学习秦岭生态环境保护、野生动植物保护等法律法规,自觉抵制破坏秦岭生态环境保护和野生动物非法贸易的行为,自觉加入秦岭生态环境保护的队伍、做好秦岭生态环境保护的宣传者、践行者、守护者。

【来源:西安市秦岭生态环境保护管理局_新闻动态】

关键词: 野生动植物 铁路运输检察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