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加快推进灾后重建项目建设,切实促进项目早建成、早投用,我局根据《凤县2021年暴雨洪涝灾害灾后恢复重建实施方案》精神,及时建立灾后重建项目集中会商会审机制,印发加快工程建设项目审批十条措施,开辟灾后重建项目审批绿色审批通道。对于不增加规模、不改变用途、原址修复重建的灾后恢复重建项目,允许建设单位合并编制报批文件;对于不涉及新增建设用地,在土地利用总体规划确定的城镇建设用地范围内使用已批准的建设用地进行建设的项目,不再进行建设项目用地预审。截至目前,已对县域400余公里共20条水毁道路和凤县中小学幼儿园校舍及基础设施灾后恢复重建项目办结前期审批手续。

在灾后恢复重建项目审批过程中,我们广泛采取集中会商会审、并联审批、容缺受理、打包审查等审批方式,节省了项目前期工作时间,明显缩短了项目建设周期,为加快我县灾后重建项目建设提供有力审批服务保障。

(撰稿:马坤 审核:卫亚兵)

【来源:凤县人民政府_部门动态】

关键词: 灾后重建 恢复重建 项目建设