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国质量新闻网讯(顾爱龙)近日,信用陕西网站披露,靖边县金地华府一期建设项目未组织竣工验收擅自交付使用,开发商陕西金地置业有限公司被罚款299万元。
行政处罚决定书显示,靖边县金地华府一期建设项目(1#、2#、3#、4#、5#、6#、7#、8#楼)未组织竣工验收擅自交付使用,靖边县住建局依据《陕西省建设工程质量和安全生产管理条例》第六十六条之规定对陕西金地置业公司罚款299万元。
公开资料显示,陕西金地置业有限公司成立于2010年08月12日,注册资金为4.5亿元,经营范围包括土地整理服务;建筑材料、五金、水泥、水暖配件劳保用品零售;房地产开发。
早在2021年7月13日,靖边县住房和建设局就对陕西金地置业有限公司做出过行政处罚,因其违反了《城市商品房预售管理办法》第十一条之规定,处罚事由为陕西金地置业有限公司2021年6月30日在金地华府一期项目中不按规定使用商品房预收款,罚款金额为3万元。
(以上图源:信用陕西网站)
【来源:中国质量新闻网】