近年来,有些不法分子打着“服务老人”“关爱老人”的旗号招摇撞骗。老年人信息获取渠道单一,对信息的分辨能力不够,不明就里,沉浸于“养生保健”、“以房养老”、“投资养老”的美梦,结果辛辛苦苦积攒多年的几千、几万甚至几十万“养老钱”无端被骗。

府谷县人民法院现发布一起涉养老诈骗典型案例。

基本案情

2020年9月5日8时许,被告人杨某某驾驶无牌照红色豪爵牌两轮摩托车来到府谷县孤山镇一村民家中,以询问路况为由和受害人(65岁)搭话,在聊天过程中,被告人杨某某谎称自己是西安人,叫赵刚,在钻探石油时从地里挖出宝贝,诱导受害人以每个50元的价格购买120枚假银元,非法获利5500元人民币。后又赠送给受害人4个假银元,受害人之子得知父亲被骗后报警,府谷县公安局孤山派出所民警在府谷县黄河二桥将乔装为工人的被告人抓住,并扣押其随身携带的60枚假银元及人民币7180元。向受害人提取装假银元的小瓷罐1个、假银元124枚。经陕西民间艺术收藏品司法鉴定中心鉴定,向被告人扣押的60枚银元及向受害人提取的124枚银元共184枚钱币在字口、锈迹、工艺、包浆等方面有认为加工痕迹,与真品不符,均为仿品。

裁判结果

府谷县人民法院经审理认为,被告人杨某某以非法占有为目的,以假充真,骗取受害人现金5500元,属数额较大,其行为已构成诈骗罪;本案受害人在受骗时年满65周岁,被告人系诈骗老年人财物,酌情从严惩处。故对被告人杨某某犯诈骗罪,判处有期徒刑十个月,并处罚金人民币8000元;随案扣押的184枚钱币仿品、装钱币仿品的小瓷罐1个依法予以没收。

法官提醒

随着空巢老人越来越多,针对老年人群体的诈骗犯罪层出不穷,五花八门的诈骗陷阱让老年人防不胜防,老人不安则家庭不安,家庭不安则社会不安;老年人的事,再小也要当大事。养老诈骗犯罪案件性质恶劣、社会危害性大。上述案例中的不法分子抓住老年人辨识能力不强等特点,骗取老年人财物,给老年人造成经济损失、精神痛苦,严重影响老年人身心健康、家庭和睦。在此提醒大家,不要轻信“收藏品”、“原始股”、“众筹”等诈骗常见手段,如果动用大额现金,一定要和家里人商量,同时希望年轻人常给家中的老人讲讲防骗知识,帮助他们有效识骗防骗,不要给犯罪分子可乘之机。

(来源:府谷县人民法院)

关键词: 人民法院 以假充真 关爱老人