周至法院终南法庭发出首份
《督促履行义务告知书》
2022年6月7日,周至法院终南法庭向一起离婚案件当事人发出《督促履行义务告知书》,督促当事人积极主动按照生效法律文书规定的期限履行确定的义务。
原告郭某与被告刘某离婚纠纷一案中,庭前双方情绪激动,对涉案财产互不相让。承办法官了解相关情况后,就地调处、就地化解,双方就婚姻关系、子女抚养和财产问题达成一致意见。当天,法庭作出民事调解书,并向被告发放《督促履行义务告知书》,督促其主动履行确定的义务。
《督促履行义务告知书》是在法律文书生效后、当事人申请执行前,在确定的义务履行期限内,由办案人员向义务人发放,通过适时提醒、法律释明及后果警示等多种形式,使当事人充分认识生效裁判文书的严肃性,积极主动履行裁判文书确定的义务。同时,办案人员将适时回访,督促引导当事人积极履行义务,提升司法公信力和权威性,打通案结事了“最后一公里”。
下一步,终南法庭将强化诉源治理,把非诉讼纠纷解决机制挺在前面,坚持“预防为主、非诉在前、调解优先、调判结合”工作思路,创新工作机制,延伸诉讼职能,让人民群众切实感受到公平正义就在身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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周至法院融媒体工作室
作者:杜旭松 丨 编辑:胡田天