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近日,绥德法院通过强执施压,执结2起民间借贷纠纷案,用执行到位的真金白银化解了群众“急难愁盼”。


(资料图片)

场景一:查封房产促履行 快速执行显威力

2019年7月,被执行人李某有、李某东向申请执行人刘某某借款20万元,并约定了利息。后申请执行人多次催要无果后,将二被执行人诉至法院。经法院主持调解,双方当事人达成分期还款协议。因二被执行人未履行法定义务,申请执行人申请强制执行。

案件进入执行程序后,执行干警经查询发现,被执行人李某东名下有一处位于绥德县龙湾的房产,遂依法对该房产进行了查封。近期,就在执行干警对涉案房屋开展评估及司法拍卖时,李某东主动与执行干警联系,表达了愿意履行的意愿,当场兑付13.5万元,申请人同意法院对其房产解封并自行处置,并限期一个月内将房产私下处置后,偿还剩余6万元。

场景二:无力履行债务 被执行人卖房还债

2019年10月,被执行人高某某向申请执行人刘某某借款20万元,并约定了利息。借款后,被执行人从未偿还借款本息,被申请执行人诉至绥德法院。经法院主持调解,双方当事人达成分期还款协议。因被执行人未履行法定义务,申请执行人申请强制执行。

案件进入执行程序后,执行干警找到被执行人对其明理释法,被执行人表示自己也顶着巨大的压力夜不能寐,虽然目前自己的确没有钱偿还欠款,但是会尽力履行义务。经过协商,被执行人承诺会尽快将其名下房产变卖。到了约定日期,被执行人信守承诺,将借款本息22.5万元转款给申请执行人,履行了全部法律义务。

在绥德法院“驼城春雨”强大的执行攻坚下,一起起涉及基层群众权益、与群众利益密切相关案件得到依法、公正执行,胜诉当事人合法权益得以及时实现。下一步,绥德法院将不断加大案件的强制执行力度,严厉打击、震慑一批被执行人,迫使其主动履行义务,进一步提升人民群众的司法获得感和对法院工作的满意度。(绥德法院 黑宇杰)

关键词: 被执行人 申请执行人 强制执行