6月9日晚8时许,西安消防接群众报警称,西京医院一患者因弓箭插入脸部需协助处置。
为防止造成二次伤害
消防人员将弓箭剪断
金花北路消防人员到场后与医护人员沟通得知,一名60多岁的女子左眼下方被弓箭射穿,弓箭长80厘米,直径约1厘米,因弓箭太长无法对伤者进行CT检查,且医院没有工具可以剪切,需要消防人员协助剪断。
为防止剪切过程中造成二次伤害,消防人员使用两把钳子将弓箭固定,随后利用剪断钳将弓箭剪断。
患者眼球运动是好的
全麻状态下实施手术
6月13日上午,西京医院耳鼻咽喉头颈外科副主任医师陈晓栋介绍,接诊该患者的时候,她本人是比较害怕和惊恐的状态。医院做了精心的术前准备,判断箭有没有穿破患者的眼球,“经过眼科的初步判断,患者的眼球运动是好的,我们就在全麻状态下对患者实施了手术。手术过程很顺利,也没有出现我们担心的大出血,现在处于恢复状态。”华商报记者了解到,目前患者病情稳定,处于术后恢复阶段。
那么箭伤会不会对患者的视力造成影响呢?西京医院耳鼻咽喉头颈外科主任医师查定军说,患者虽然眼球运动正常,但视力不排除受影响的可能。因为目前患者还处在术后疼痛阶段,一些视力的检查还没有办法完成,后续医生会进一步根据患者恢复的情况进行检查。
此外,老人因受到惊吓,情绪紧张,医院也会对她开展心理疏导工作。
(资料图片)
男子网上购买反曲弓弓箭
射靶时脱靶反弹刺中路人
据了解,这起事故的起因为一名男子在小区内玩弓箭,而误伤了正在散步的老人。
6月13日晚上,华商报记者多方了解到,被射中后,老人捂着面部,疼得痛哭不已,后被第一时间送到医院,射箭男子也吓得一时没反应过来。
事发当晚,辖区警方就已经介入,经调查,男子今年40岁左右,为小区租住户,在网上购买的反曲弓弓箭是锻炼器械,不属于管制类器械。
6月9日下午,男子在小区空旷处练习射靶时脱靶,射偏到墙上后反弹,受害人当时在和其他人散步聊天,和靶子间有距离,男子没有看见,事发后他非常后悔,已承担了目前的医疗费。目前,男子因涉嫌以危险方法危害公共安全罪,已被刑拘。
>>律师说法
致人重伤 或处十年以上有期徒刑
北京市安理(西安)律师事务所律师赵媛说,射箭具有一定的危险性,应当在开阔的地方进行,这是射箭人的注意义务。
男子在小区公共场所射箭,对可能发生的误伤他人危害结果存在放任或过失的心理,并造成了小区业主的人身伤害,已触犯刑法,涉嫌以其他危险方法危害公共安全。
根据刑法规定,以其他危险方法危害公共安全,尚未造成严重后果的,处三年以上十年以下有期徒刑;致人重伤、死亡或使公私财产遭受重大损失,处十年以上有期徒刑、无期徒刑或死刑。同时,男子行为也侵害了业主的人身健康权,应承担民事赔偿责任。
建议加强对购买者的培训教育
弓箭是不是管制物品,个人能否持有使用?
北京德恒(西咸新区)律师事务所律师李耀华说,非机械的弓箭类器材(反曲弓、复合弓)不属于公安机关的管理范畴,但是机械类的弓箭类器材(比如弩)是一种具有较强杀伤力的器材,属于国家严格管制物品。《公安部关于进一步加强弩治安管理的通知》规定,弩制造企业只能向经批准的使用单位销售弩,严禁向个人销售。
李耀华说,虽然非机械的弓箭类器材不属于管制物品,但其具有一定的危险性,建议公安、市场监管部门规范非机械弓箭的生产、销售和使用,加强对购买者的培训教育,避免此类事件再次发生。 华商报记者 卿荣波 文/图