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为落实最高检《关于在办理涉未成年人案件中全面开展家庭教育指导工作的意见》及省院相关文件精神,渭南市检察机关充分发挥家庭教育指导在预防未成年人犯罪、强化未成年人保护方面的作用,进一步强化家庭监护责任,提升家庭教育能力,切实预防未成年人犯罪,保护未成年人。7月12日,渭南市人民检察院联合渭南市青少年心理学会在渭南市巍巍华山未成年人家庭教育秉承红色基因指导实践中心开展了一期家庭教育指导牵手心理疏导活动。
渭南市人民检察院未检办王菲主任在办理一起未成年人刑事案件中,发现犯罪嫌疑人和被害人双方均有不同程度的家庭教育问题和心理健康问题,遂邀请渭南市青少年心理学会心理督导韩宁老师、郭会斌副会长、办公室主任辛华荣、志愿者朱晓利对被害女童及其法定代理人、涉罪未成年人的法定代理人分别进行家庭教育指导和心理疏导。
在和涉罪未成年人的监护人交流时发现,该监护人长期与未成年人分开两地,存在监护缺位、监护教育不当、疏于管教、亲子沟通不顺畅等问题,针对这些问题,老师们提出了具体的指导方案,从调整沟通方式、改善家庭氛围,提升教育理念等多角度出发,改变以往错误的教育方式,走进孩子心里,帮助涉罪未成年人尽快撕掉“标签”,尽快回归社会。
未检检察官发现被害女童在经历犯罪伤害后出现了情绪暴躁,不喜欢说话,拒绝交流,学习成绩也一度明显下滑等反常的情况。韩老师通过绘画、沙盘游戏,结合原生家庭情况,为其进行了细致、专业的心理疏导。通过一个多小时的心理疏导,使未成年被害人感受到司法温暖,帮助被害女童克服心理障碍,调整心理状态,恢复良好情绪,重拾生活信心。
家庭教育是教育的开端,关乎未成年人的健康成长和家庭的幸福安宁,也关乎国家发展、民族进步、社会稳定。下一步,渭南市检察机关将全面引入社会力量介入未成年案件,完善针对涉罪未成年人的特殊检察制度,形成以司法保护促进未成年人社会保护大格局。为守护未成年人不断贡献检察力量,创造检察新业绩。
文字:张敏倩