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一检察部(也可称刑事检察部)
负责办理法律规定的所有刑事犯罪案件的审查批捕、审查起诉、出庭支持公诉、抗诉,开展相关立案监督、侦查活动监督、审判监督以及相关案件的补充侦查,同时开展未成年人司法保护和预防未成年人犯罪工作。
职能介绍
【资料图】
1、什么是审查批捕?
公安机关抓获了犯罪嫌疑人怎么办?这时候就需要检察院出马了,检察院对公安机关提请批准逮捕的案件进行审查后,根据案件情况作出是否批准逮捕犯罪嫌疑人的决定。
2、审查批捕的时限是多久?
检察院应当自接到公安机关提请批准逮捕书后的七日以内,作出是否批准逮捕的决定。
3、什么是审查起诉?
审查起诉是指检察院对公安机关侦查终结移送起诉的案件和监察机关调查终结移送起诉的案件依法进行全面审查,依法决定是否对犯罪嫌疑人提起公诉、不起诉的诉讼活动。
4、什么是出庭支持公诉?
是指由检察院提起公诉的案件,检察院派员以国家公诉人的身份出席法庭支持公诉的活动。
5、什么是立案监督?
就是检察院对公安机关刑事立案活动是否合法所进行的法律监督,简单而言就是对公安机关应当立案侦查的案件没有依法立案,或者不应当立案而立案侦查的案件所进行的法律监督。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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