7月13日,市医疗保障局印发了《关于我市县级及以下公立医疗机构执行有关事项的通知》(汉市医保发[2022]56号),全市县级及以下公立医疗机构自2022年8月1日起,统一执行新的医疗服务项目价格。县级及以下公立医疗机构医疗服务价格是如何调整的?价格调整后对老百姓就医有什么影响?我们一起来看看相关政策解答:


(资料图片仅供参考)

Q1

为什么要调整县级及以下公立医疗机构医疗服务项目价格?

目前,我市公立医疗机构执行两套医疗服务项目价格,即:县级及以下公立医院执行《陕西省医疗服务项目价格(2011版)》,城市公立医院执行《陕西省医疗服务项目价格(2021版)》,两套项目价格相差10年。2011版中的部分医疗服务项目在2021版中已经被淘汰,统一执行《陕西省医疗服务项目价格(2021版)》是我省深化医药卫生体制改革的重要举措,省医保局要求各地市务必于2022年7月底前完成县级及以下公立医疗机构医疗服务项目价格调整工作。

Q2

县级及以下公立医疗机构医疗服务项目价格调整的内容是什么?

本次调整县级及以下公立医疗机构医疗服务价格,是在《陕西省医疗服务项目价格(2021版)》的最高限价内,结合财政补助、群众承受能力等因素,主要采取核减财政补助资金的方法,将县级医院开展的医疗服务项目价格按照(2021版)标准,选择涨幅较大的床位费、诊查费、检查费、护理费四大类429项医疗服务项目按适度比例下调价格,其他未涉及的医疗服务项目价格执行《陕西省医疗服务项目价格(2021版)》。

Q3

本次下调的429项医疗服务项目内涵如何规定?

医疗服务项目内涵、除外内容及说明的制定和修改权限在省医保局,本次调整的429项医疗服务项目的项目内涵、除外内容及说明,严格按照《陕西省医疗服务项目价格(2021版)》执行。

Q4

县级及以下公立医疗机构执行新的医疗服务项目价格后,老百姓就医负担会增加吗?

通过样本医院数据测算,县级及以下公立医疗机构执行新的医疗服务项目价格后,医疗机构医疗服务收入增长幅度为5.86%。门急诊就医次均费用每人次增加5-10元;住院次均费用增幅为3%-5%,调价风险评估在合理范围。

Q5

为什么选择床位费、诊查费、检查费、护理费四大类429项医疗服务项目下调?

按照降低大型医用设备检查治疗和检验价格,提高体现医务人员技术劳务价值的项目价格,平衡好调价节奏和医疗服务项目的选择,防止出现部分应调整的项目价格长期得不到调整、部分项目价格过度调整的原则,根据样本医院的医疗服务收入测算分析,执行2021版价格比2011版价格上涨幅度较大的分别为床位费上涨24.14%、诊查费上涨28.73%、检查费上涨12.82%、护理费上涨55.43%。经过充分讨论论证、征求医疗机构意见建议、市政府各部门和省医保局意见,最终确定选择对床位费、诊查费、检查费、护理费四大类429项涨幅较大的医疗服务项目价格进行适度下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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图文编辑:柴雯雯 李阳

视频编辑:王玉恒

投稿邮箱:504795168@qq.com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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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键词: 医疗机构 公立医院 涨幅较大