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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案例警示+送法入户”

守护大美秦岭

秦岭和合南北,泽被天下,是中华民族的祖脉和中华文化的象征!为进一步推进形成秦岭生态环境保护大格局,积极营造全社会普遍关心秦岭、爱护秦岭、敬畏秦岭的浓厚氛围。近日,汉阴县人民检察院开展“秦岭生态环境保护宣传周”活动。

活动期间:

汉阴县人民检察院在“新绿洲”补植复林基地增设警示教育专栏,面向基层人民群众、干部开展警示教育活动,重点宣传秦岭生态环境保护法律法规政策和保护秦岭生态环境公益诉讼典型案例,以案释法。同时深入帮联村开展秦岭生态环境保护宣传,发放宣传图册400余份,讲解秦岭核心保护区、重点保护区以及一般保护区各自的功能和禁止性行为要求,介绍各类野生动植物资源特别是那些珍贵、濒危的野生物种,引导人民群众自觉维护秦岭生物的多样性、保护秦岭生态环境。

通过此次宣传周活动,提高了干部群众保护秦岭、敬畏自然的思想和行动自觉,也为公益诉讼检察工作营造了良好的社会氛围。下一步,汉阴县人民检察院将继续当好秦岭生态环境保护的宣传者、实践者、推动者,深入践行“绿水青山就是金山银山”发展理念,努力实现秦岭生态环境更高水平保护和更高质量发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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汉阴检察

文字:李 甜

关键词: 人民检察院 生态环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