行人勿闯红灯;
摩托车、电动车勿逆行并请佩戴安全头盔;
机动车要礼让行人、系好安全带、勿乱停乱放。
(相关资料图)
与文明握手
与陋习再见
亲爱的驾驶员:
渭南临渭交警提醒您
道路千万条 安全第一条
行车不规范 亲人两行泪
【违法时间】2022年8月12日
【违法地点】108省道
【违法车辆/人员】陕EE0189/尚某
【违法行为】超载24.08%
【违法规定】《交安法》第48条:机动车载物应当符合核定的载质量,严禁超载。
【处罚依据】陕西省实施《交安法》办法第92条:(三)货运机动车超过核载质量不足30%的,处300元罚款。根据《驾驶证申领与使用规定》:驾驶货车载物超过核定载质量不足30%的,一次记1分。
【处罚结果】罚款300元,记1分。
【违法时间】2022年8月17日
【违法地点】巴邑王路口
【违法车辆/人员】陕EF1555/田某
【违法行为】超载10.32%
【违法规定】《交安法》第48条:机动车载物应当符合核定的载质量,严禁超载。
【处罚依据】陕西省实施《交安法》办法第92条:(三)货运机动车超过核载质量不足30%的,处300元罚款。根据《驾驶证申领与使用规定》:驾驶货车载物超过核定载质量不足30%的,一次记1分。
【处罚结果】罚款300元,记1分。
【违法时间】2022年8月16日
【违法地点】南师段
【违法车辆/人员】陕EC5359/程某
【违法行为】超载27.76%
【违法规定】《交安法》第48条:机动车载物应当符合核定的载质量,严禁超载。
【处罚依据】陕西省实施《交安法》办法第92条:(三)货运机动车超过核载质量不足30%的,处300元罚款。根据《驾驶证申领与使用规定》:驾驶货车载物超过核定载质量不足30%的,一次记1分。
【处罚结果】罚款300元,记1分。
在整治曝光的同时,新闻妹还想提醒各位驾驶人员,自觉将车辆停放在规定的停车位置内,不能越线停车、随意超出人行横道甚至是占用人行横道、机动车道停车,共同营造安全、畅通、有序的道路交通环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