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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检察蓝”携手“网格蓝”

司法温暖送到群众“家门前”


(相关资料图)

西安市长安区人民检察院

近期,长安区检察院借力社会治理全科网格力量,优化司法救助工作模式,拓案源、提质效,以网格作为检群“连心桥”,推进检察履职与社会治理深度融合,把检察服务直通到群众“家门口”,把司法温暖送到群众“手心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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救助线索“网中找”

有效拓展案源

主动对接网格,动员网格员在日常巡查、重点人员走访时摸排相关司法救助线索,以“全覆盖”网格助力司法救助“全覆盖”。

9月5日,杨庄街道网格员在走访重点人群时,发现某肇事肇祸精神病人鲁某曾将同村村民刘某某打成重伤,导致刘某某重伤二级,卧病在床不能自理,经济十分困难,遂将该线索上报。区检察院受理该线索后,对案件情况进行了初步核实,并联合专职网格员,共同到村委会、刘某某居所进行走访调查。经核实,原案诉讼过程及申请救助理由属实,决定予以刘某某司法救助。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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线索初查“远程办”

提高核查效率

充分发挥基层网格员“人熟 地熟 情况熟”优势,对自行摸排的司法救助线索,向各级网格发出协办请求,让基层网格员“打前哨”,协助对案件情况进行初查。

9月13日,区检察院自行摸排出鸣犊街道陈某某曾被同村村民强某某打伤,造成重伤二级,且未获得任何赔偿,可能存在符合司法救助条件情况,遂向鸣犊街道指挥中心发出协办申请。鸣犊街办受理后及时委派网格员到陈某某家中进行了初步核实,及时反馈了陈某某的居住条件和生活现状。经区检察院进一步核实,陈某某治病花费较大,日常起居依赖丈夫照料,家庭十分贫困,故决定对其进行司法救助。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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检力下沉“上门办”

释放司法善意

坚持“申请”“受理”“审查”同步进行,主动携带“司法救助申请书”等文书入户,在核查申请人经济状况的同时,与该村网格员、村干部对其是否符合救助条件、救助措施进行充分讨论,符合条件的当场为其办理相关手续,让群众少跑路、不跑路,最大限度传递司法温暖。9月至今,已通过上门办理的形式,为9名困难群众送去司法救助金2.8万元。

司法救助金

“检察蓝”携手“网格蓝”

下一步,长安区检察院将有序推进公益诉讼、未成年人保护等更多检察业务入网入格,“检察官”携手“网格员”,“检察蓝”联动“网格蓝”,合力探索“检察监督+综治网格”更多合作模式,深化社会治理共建共享,助力建设更高水平平安长安、法治长安。

文 | 胡雪琪

审核 | 李洁楠

编辑 | 风淼

关键词: 司法救助 区检察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