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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0月12日,由西安市市场监管局化妆品监督管理处、西安市食品药品检验所(西安市药品不良反应监测中心)开发的“西安市化妆品不良反应填报系统”正式上线运行,使用化妆品出现不良反应后,消费者可进行线上填报。

“化妆品不良反应是在正常使用化妆品后引起的皮肤及其附属器官的病变,以及人体局部或全身性的损害,包括化妆品接触性皮炎、化妆品光感性皮炎、化妆品痤疮等。”西安市市场监管局化妆品监管处负责人告诉记者,使用化妆品出现不良反应分两种情况,一种是使用假冒伪劣化妆品出现的不良反应,另一种是使用正规合格化妆品出现的不良反应。当使用正规合格化妆品出现不良反应后,消费者应及时向化妆品不良反应监测机构或者负责药品监督管理的部门进行报告。消费者可关注“西安食品药品检验”微信公众平台,在主页点击“信息填报”—“化妆品不良反应”,进入“西安市化妆品不良反应填报系统”进行填报。此外还提醒消费者,如果是因使用假冒伪劣化妆品引起的不良反应,还可以拨打12315进行举报。

西安报业全媒体记者 南江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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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键词: 不良反应 假冒伪劣 接触性皮炎