陕西榆林。一男子拉了一车水果路过神木一收费站,因为载重的问题,和收费员发生了口角,随后在网上发了一篇视频,为自己鸣不平,称自己受到了不公平待遇。不料,第二天收费员在该视频下面进行了评论,光速“打脸”了该男子。

视频中,男子自称拉着水果路过一收费站,收费员告知他自己超载40公斤不免费,所以不让他通行。视频发到网上后,很快就引起了网友们的同情,在不少人看来,男子拉水果属于弱者,执法应该人性化。所以对于收费站有些意见。

谁知第二天,画风突变。收费站的工作人员看到视频后,直接将当时的截图图片发到了评论区,并配文道:“自己看超了多少”


(资料图)

根据截图显示,男子当时超过了0.22吨,也就是220公斤,这与男子发视频时说的40公斤,可谓有着不小的差距。另外,根据最近政策,从2023年1月1日零时起。陕西省仅对二轴绿通车中车货总重未超过18吨、且不超过其行驶证明的总质量的,免收车辆通行费。

简单来讲,1800公斤的额定载货,司机却装了2020公斤,被阻拦是很正常的。结果他变成委屈的一方,到网上发视频,这更说不过去了。

或许男子也没想到,自己本想网曝别人,结果自己却变成了自曝。这一次,恐怕他真的见识到了大数据的厉害。而且工作人员的回复,有理有据,完全没有任何反驳机会。不知道男子看到这个评论和舆论风向,会作何感想。

其实随着网络信息化发展,每个人都可以是“自媒体”,可以将身边事分享到网上,但是要记住,不是谁拿手机谁有理,有可能最后吃亏的是自己。

《民法典》中有相关规定,视频拍摄者可以通过拍摄发布一些“社会事件“来进行监督举报。但是法律也规定了,如果监督举报不实,侵害了民事主体人格权的,应当依法承担民事责任。另外如果事件因为发布的视频得以发酵,扰乱了社会秩序的,还要承担行政责任。

根据《治安管理处罚法》第二十五条的规定,对于散布谣言,谎报险情、疫情、警情或者以其他方法故意扰乱公共秩序的,将会被处以5日以上10日以下行政拘留处罚。

从一些报道中,我们都看到过,一些人为了博眼球,或许是出于好玩,或许是为了流量收益,发布一些断章取义、虚假编造的故事。结果热度升高,引起社会舆论甚至是恐慌,结果一调查发现都是假的。最后换来的,就是自己承担法律责任。

之前看到过一个故事,妈妈拿出两个苹果,小孩子分别咬了一口,妈妈看到后感觉很生气,就顺手打了孩子一个耳光,然后问他为什么要这样自私,孩子递给妈妈一个苹果,哭着说,这个最甜,我尝过了。

所以说,在现实生活中,我们对于看到的视频,也不要轻易的下结论,或许隔一天,事情就会发生反转。

关键词: 工作人员 视频拍摄 承担法律责任