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月9日,在渭南市第六届人民代表大会第三次会议上,渭南市中级人民法院院长贺世辉向大会作工作报告。报告指出,2022年,渭南全市法院受理案件90101件,审执结85382件,同比分别增长13%和14%;案件结收比为1.01,居全省第2位;执法办案综合评价在全省进步4位,呈现质效双升、动能增强的良好态势。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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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3年,全市法院将为加快建设黄河中游生态保护和高质量发展核心示范区提供有力司法服务和保障,积极回应人民群众日益增长的多元司法需求,运用司法手段解决群众急难愁盼问题。
审结刑事案件3257件
挽回经济损失900余万元
坚持打击犯罪与保障人权并重,全市法院审结刑事案件3257件。严惩危害人身安全犯罪,判处杀人、绑架、强奸等暴力犯罪案件234件328人。重拳打击侵害财产犯罪,审结“两抢一盗”、电信网络诈骗案件267件449人,挽回经济损失900余万元。扎实开展打击整治养老诈骗专项行动,快审快结9案19人,帮助老年人追回损失277万余元,公布典型案例8件。
常态化推进扫黑除恶斗争,深入宣传贯彻《反有组织犯罪法》,核查涉黑恶线索13条,依法从重判处涉恶案件2件35人,执结涉恶财产刑案件12件500余万元,专项斗争成果持续巩固。坚决依法严惩腐败犯罪,陕煤集团原副总经理张丹力、华阴市公安局原政委朱江等9名职务犯罪人员受到惩处。坚持宽严相济政策,适用认罪认罚从宽制度判处罪犯457人。全面落实减刑假释案件实质化审理,对953人依法裁定减刑或假释。
持续优化法治营商环境,审结不正当竞争、股权、破产等涉企案件5724件,惩治违约守护诚信。助力防范化解重大风险,审结借贷、保险、票据等案件13126件。不断加强知识产权司法保护,审结侵犯商标权、著作权等案件343件,服务创新驱动发展。积极探索黄河中游生态保护和高质量发展新举措,市中院与市检察院联合出台司法服务保障意见19条,联合延安、榆林、运城、郑州铁路中院构建跨区域黄河中游生态保护司法协作机制,全市法院建立生态环境司法保护修复基地和联络点6个。
审结民商事案件45309件
为农民工追回工资8800余万元
全面准确适用民法典,全市法院审结民商事案件45309件。加强民生司法保障,妥善审结教育、就业、医疗、劳动争议等案件1331件,为农民工追回工资8800余万元。依法促进家庭和睦社会安宁,稳妥审结婚姻、赡养、继承等案件10354件,合阳县法院在全市发出首份家庭教育令。
集中开展“三秦飓风”“东秦利剑”执行专项行动,全市法院拘传1269人,公布失信被执行人9260人,限制高消费13482人,移送追究“拒执罪”5人,办结执行案件33139件,执行到位64.45亿元,执行到位率居全省第2位,群众司法获得感不断增强。坚持当赔则赔、应救尽救,审结国家赔偿案件6件,市中院向22名困难当事人发放救助金49万余元,依法减缓免交诉讼费95万余元。深入开展“为群众办实事示范法院”创建活动,深化便民利民举措15项,院庭长带头接访、包案化解,25件重复信访全部化解,涉诉信访实现“三高三低”。
坚持“清存量控增量”目标,严格案件审限、长期未结案督办,全市法院三年以上长期未结案件全部清零,两年以上长期未结案件同比减少57.9%,案件平均审理时间从60天降至47天,员额法官人均结案数从186件增至213件。全市法院发回改判案件数量同比下降38.46%,15项质效考核指标中,10项实现纵向进步,8项实现横向进位,案件质效全面提升,社会公平正义进一步彰显。
服务保障经济社会高质量发展
优化法治营商环境
贺世辉在报告中表示,2023年全市法院将围绕“走在前、创一流”目标,在维护人民群众合法权益上谋实事,在提升审判执行质效上出实招,在增强队伍素质能力上求实效,以高水平司法护航高质量发展,为渭南市加快建设黄河中游生态保护和高质量发展核心示范区提供有力司法服务和保障。
全面贯彻市委关于在奋进中国式现代化新征程上加快建设黄河中游生态保护和高质量发展核心示范区的决定,找准司法服务着力点,扛牢秦岭、桥山、黄河中游生态保护和高质量发展司法职责。坚持贯彻总体国家安全观,依法严惩刑事犯罪,常态化开展扫黑除恶斗争、打击整治养老诈骗,持续推进反腐败斗争,促进更高水平平安渭南建设。
保障服务“高质量项目推进年”“营商环境突破年”活动,不断优化法治营商环境。充分发挥行政审判职能,及时提出司法建议,保障行政相对人合法权益,促进法治政府建设。加强环境资源审判工作,协同推进降碳、减污、扩绿、增长。常态化开展“双进”工作,推进办案质效不断提升。
解决群众急难愁盼问题
智慧法院推动审判能力现代化
深入贯彻实施民法典,兼顾依法保障权益和引导理性维权。努力实现既解案件“法结”,又解群众“心结”。以更实举措践行司法为民,积极回应人民群众日益增长的多元司法需求,不断提高运用司法手段解决群众急难愁盼问题的能力。加快推进执行难综合治理、源头治理,更优更快兑现胜诉当事人权益。注重强基导向,持续推进人民法庭“两化”建设。坚持和发展新时代“枫桥经验”,积极推动“府院联动”,切实加强诉源治理,提升一站式多元纠纷解决和诉讼服务体系综合效能。
紧紧扭住深化改革和科技赋能双轮驱动,在新的更高起点上推进司法体制改革、加快智慧法院建设。进一步优化司法职权配置,全面准确落实司法责任制,推动权责统一、规范有序的司法权运行体系更加完善。贯通外部和内部监督,完善与新型审判权力运行机制相适应的制约监督体系。
扎实推进四级法院审级职能定位改革,实现司法资源合理配置,确保案件“放得下去”“提得上来”。深化司法体制综合配套改革,推动各项改革成果更加系统集成、协同高效。巩固拓展智慧法院建设成果,推动现代科技与主责主业深度融合,高效赋能审判执行质效实现新飞跃。
华商报记者 邢雪雪 编辑 马转转