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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爆竹声中一岁除,春风送暖入屠苏”,过年过节放鞭炮是我们中华民族自古以来的传统习俗。然而,却也有人因燃放烟花爆竹造成手部炸伤。2月14日,汉阴县涧池镇何先生向华商报二三里反映称自己妹妹在过年期间燃放烟花时发生爆炸导致左手贯穿式炸伤。
据何先生介绍,自己妹妹李艳于2023年1月11日在汉阴秦利烟花爆竹有限公司购买喜闹元宵手持烟花共计720元,在2023年1月27日燃放时突然爆炸导致左手炸伤。事发后紧急将妹妹送往大同骨科医院进行两个多小时紧急手术,住院治疗10多天,出院后第一时间去销售点进行合理索赔,但商家态度恶劣,对此事未予回应。
何先生说道:“我们买的是手持烟花,正常燃放应该不会发生爆炸的,所以我认为是烟花质量存在问题,希望华商报二三里媒体帮我们受害者维权。”
了解此事后,记者第一时间联系到汉阴县市场监督管理局,消费者投诉举报中心主任唐斌称目前已接到关于汉阴秦利烟花爆竹有限公司关于烟花炸伤手掌多起投诉,汉阴县市场监督管理局高度重视此事接下来将会对此事开展调查核实。
2023年2月15日上午,汉阴县市场监督管理局对汉阴秦利烟花爆竹有限公司法人蒋哲进行询问调查,调查结果:汉阴秦利烟花爆竹有限公司地址汉阴县涧池镇东坝村四组,该公司不具备生产烟花爆竹资质,该公司没有生产该烟花,而是监制,经调查:产品是在湖南省浏阳市恒天飞鹰烟花制造有限公司生产(安全生产许可证编号(湘)YH安许证字〔2022〕011180有效期2022年10月11日至2025年10月10日),签订了进购合同,汉阴秦利烟花爆竹有限公司在汉阴内销售,并经过汉阴秦利烟花爆竹有限公司的同意,生产厂家湖南省浏阳市恒天飞鹰烟花制造有限公司印上汉阴秦利烟花爆竹有限公司监制。
了解实际情况后,汉阴县市场监督管理局于2023年2月24日早九点半在市场监督管理局三楼会议室组织现场调解。消费者投诉举报中心主任唐斌表示:“经调解双方分歧较大,‘喜闹元宵’烟花生产产家及汉阴经销商和5名消费者将进一步协商,将于2023年3月3日给出协商结果。”
随后记者联系到汉阴秦利烟花爆竹有限公司法人蒋哲,蒋哲告诉记者:“事件发生后,在市场监管局的调解下,我也将烟花爆竹炸伤手掌及消费者的诉求与湖南省浏阳市生产厂家进行反映协商,反映后厂家及我公司决定对受伤的消费者进行医药费赔偿。如果消费者同意的话接下来将进行赔偿和解,如果不同意的话我们也建议走法律诉讼。”
2023年3月3日,记者就此事再次联系到汉阴县市场监督管理局,唐斌告诉记者:“目前该烟花生产厂家和销售商只愿意承担受伤消费者在医院的治疗费用,消费者提出的其他赔偿费用无力赔偿,由于双方分歧较大,目前已终止调解,建议向法院提起诉讼。”
协商并未得到解决,记者联系到了陕西理衡律师事务所,刘新律师表示此事如果协商未果可以走法院诉讼程序,如果烟花查出质量存在问题,那么销售者及生产厂家承担全部责任,如果烟花质量检测合格,由于自己操作不当不注意导致的炸伤,消费者需自己承担责任。
华商报记者 程斌 编辑 李晨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