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针对当前黄河流域采煤区环境问题,全国政协委员,陕西省政协副秘书长贾正兰联合14位全国政协委员呼吁,开展试点先行先试,为黄河流域矿区采煤区生态修复总结经验、复制推广非常必要。
贾正兰等委员在陕西省榆林市调研时发现,榆林市生产的煤炭、原材料和初级产品供应全国,本地发电量中近一半用于外调,为全社会承担了高比例能耗和碳排放,特别是采煤形成的1286平方公里采空区和1001平方公里沉陷区带来很多问题。尽管当地下力气防治国土二次沙化,推进了一批“生态+”“产业+”治理工程,但采煤沉陷区综合治理目前存在两大政策制约:采煤区特别是沉陷区地表植被受到不同程度的破坏,但林草地属性未因之发生变化。由于相关部厅之间政策不一致,生态修复项目因涉及林草地审批推进困难;沉陷区土地、矿山地质环境治理恢复与土地复垦基金按照目前“企业提取、政府监管、确保需要、规范使用”的原则不能跨矿跨区域统筹使用,矿山企业之间很难做到统筹衔接,对地下水系统破坏、地下水位下降等问题无法进行系统治理。
“榆林曾是全国土地荒漠化和沙化危害最严重的地区之一,新中国成立70多年治沙成效卓著。如果采煤沉陷区得不到系统治理,可能造成较为严重的生态问题。”因此,委员们建议,将榆林列为矿区采煤区生态修复试点市,支持榆林市在确保生态效益的前提下,突破林地和土地政策制约,按照林地和耕地面积不减少、质量不降低的原则,对各类地块进行规模化、成片化治理,重点实施“新能源+”“农业+”“生态+”等规模化治理工程。
此外,委员们还建议,国家制定出台《采煤沉陷区综合治理条例》,突破企业自提自用的局限,以法规的形式,由地方政府统筹使用修复基金,引导矿区生态修复从“矿权”治理转向“流域”治理,以系统思维和整体举措推进沉陷区综合治理。
(人民政协报记者 路强)